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全省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
科級干部輪訓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督〔2017〕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豫發〔2016〕3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人員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結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方案要求,省廳定于2017年9月至11月,分5批組織開展全省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科級干部(含省直管縣城管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人)輪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城市管理和執法法律法規解讀、數字化城市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服務型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程序及案卷解析、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經驗介紹等。屆時將邀請省、市主管部門領導及專家授課。
二、培訓安排
培訓對象為各省轄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科級干部;各縣(市)、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崗位上的科級干部;省直管縣(市)城管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人。
培訓共分5期,每期5天(含半天報到時間,具體安排見附件1)。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干部學院)具體承辦培訓工作。
第一期,2017年9月下旬,主要培訓對象是各省轄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局主要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科級干部,每單位4人;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正科級),每單位1人。
第二期至五期,2017年10月至11月,主要培訓對象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崗位上的科級干部;省直管縣(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人。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報名工作。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局參加鄭州市組織報名,其他縣(市)、區對口參加省轄市主管部門報名。省廳結合2017年4月的統計報名情況,制定了培訓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名額分配表和相應的報名截止日期,將當期參加培訓人員名單匯總后報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二)城市執法體制改革職能和執法隊伍尚未完全整合到位的,其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住建、規劃、房產、園林等)所屬執法隊伍,依照省廳《關于做好全省城市管理執法科級干部輪訓報名統計工作的通知》(豫建執法〔2017〕10號)要求,已經預報名的科級干部,可以參加此次輪訓。
(三)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確定一名總聯絡人,負責所轄區域整個(1—5期)培訓報名及組織等相關工作。每期培訓有關報到具體事項由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另行通知。
(四)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務必于9月18日之前,將第一期培訓報名匯總表和培訓總聯絡人(見附件3)報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第一期沒有分配名額的單位,只報總聯絡人)。
(五)培訓不設接站,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培訓費等由我廳負擔。學員到培訓地點往返交通費由派員單位承擔。
(六)培訓人員報名后,不得擅自變更。輪訓期間,學員應嚴格遵守中央組織部《關于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13〕8號),模范執行廉政規定和學院教學紀律,不得無故請假和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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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培訓時間安排表
2.各期名額分配表
3.培訓報名匯總表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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