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申報
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
應用試點項目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7〕7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各有關協會、單位:
為加快我省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簡稱BIM)技術應用,提高BIM技術應用水平,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的指導意見》(建質函〔2015〕159號)和我廳《關于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豫建設標〔2017〕44號)的有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BIM技術應用示范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試點項目應為我省范圍內完成初步設計審批的工程,包括已完成設計或正在進行設計、在建或已建成并處于運營階段的BIM技術應用。
2.投資額7000萬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基礎設施工程;1萬平方米以上的裝配式建筑。
3.申報的試點項目未受到質量、安全處罰,未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不涉及國家秘密。
二、申報單位
申報項目應由一家負責實施的單位作為申報主體。建設、總承包、設計、施工、咨詢和運營單位均可作為申報主體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允許聯合申報。
三、申報資料
《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試點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同時附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可直接發送指定郵箱。
四、申報程序
(一)提交申請資料。請有關單位和行業協會認真做好試點項目申報的組織工作,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將申報資料報(附件1)送河南省BIM技術應用專家委員辦公室(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
(二)試點項目審核和公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河南省BIM技術應用專家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會審。會審通過的項目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省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三)試點項目公示無異議后,由我廳批準并對社會公布。
五、試點項目評審和驗收
經評審通過后的試點項目可在每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試點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2)和試點項目BIM技術應用驗收報告。
我廳組織省BIM技術應用專家委員會有關專家對試點項目進行評審和驗收。驗收合格的試點項目,作為河南省BIM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由我廳向申報單位和主要參與單位頒發示范項目證書。
六、聯絡方式
聯系人:段俊霞
電話(傳真):0371-66229282
郵箱:477803996@qq.com
通信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康平路16號
郵政編碼:450006
附件:1.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試點項目申報表
2.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試點項目驗收申請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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