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轉發關于
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
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
豫建金管[2018]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政局、人民政府港澳事務(外事、僑務)辦公室、臺灣事務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鄭州轄區各支行,各行業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等部門《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建金〔2017〕23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建金〔2017〕237號)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2018年1月18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