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及有關規定,經審核,劉剛剛等30名申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人員、張瑞等39名申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吳學紅等61名申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梅業偉等59名申請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蔣志明等19名申請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符合注冊條件,準予注冊。未批準注冊的人員,可通過申報系統查詢不予注冊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準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二十批)
2.準予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二十批)
3.準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二十批)
4.準予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二十批)
5.準予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二十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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