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組織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中掛靠
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及
建筑市場監督執法督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2〕87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
為進一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按照《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方案》(豫建〔2012〕102號)和《關于開展2012年建筑市場監督執法專項檢查的通知》(豫建建〔2012〕77號)等的部署要求,我廳決定于201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對各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情況進行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過督查,推進各地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工作,嚴格市場準入清出管理,加大市場清出力度,強化兩場聯動,維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
二、督查范圍及主要內容
(一)督查范圍
2011年以來新開工、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點檢查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和質量安全情況較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二)督查內容
1.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建筑法》、《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開展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及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情況,招投標監管、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及誠信平臺建設等情況;
2.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資質動態核查情況;
3.工程項目各方主體市場行為,包括施工許可、招投標、施工現場管理情況,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等企業及個人有無借用、出借資質問題,注冊執業人員有無出借、出租執業資格問題等。
三、督查方式
(一)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采取聽取匯報、查驗檔案資料、詢問情況、與企業項目情況對照的方式進行;對企業和項目的檢查采取隨機抽查、查驗檔案資料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每個省轄市抽查3—4家施工企業,原則上不同等級的企業各1家,抽查在建工程項目4—6個,并抽查一個縣(市)及所屬一個企業和1—2個工程項目。
(三)每個省直管縣(市)抽查所屬一個企業和1—2個工程項目。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迎檢準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重視此次督查,嚴格按照我廳“專項清理工作方案”(豫建〔2012〕102號)和“建筑市場專項檢查的通知”(豫建建〔2012〕77號)要求,及時對專項清理和建筑市場監督執法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完善相關工作資料,確保不走過場,不消極應付。各地迎檢接待一律從簡,遵守廉潔紀律要求。督查組到各地時間由各組長提前通知各地。
(二)落實整改責任。各督查組要按照邊督查、邊整改的原則,對督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地市主管部門及企業建立臺賬,掛牌督辦、認真整改,對存在重大問題或嚴重違法違規的項目要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或不良行為記錄告知書。
(三)總結好的經驗。各督查組要按照通知要求嚴格認真進行督查,注意總結和表彰各地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對敷衍了事的有關地市進行通報批評。
(四)加大執法力度。省廳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企業和工程項目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其資質、資格進行嚴肅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對社會公示,切實推進全省建筑市場健康發展。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