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評選表彰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豫人社辦〔2012〕116號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省直管試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2012年以來,全省住房保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求真務實,勇于創新,團結拼搏,無私奉獻,取得了顯著成績。為樹立榜樣,弘揚先進,調動各級住房保障部門工作積極性,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評選表彰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評選范圍
先進單位范圍:全省各級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單位。
先進個人范圍:上述單位中從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人員。
五年內曾獲得過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二)表彰名額
擬表彰先進單位50個,先進個人100名。各單位按照擬表彰分配名額120%的比例推薦上報。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單位條件
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高度重視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住房保障的方針政策,全面完成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成績突出。
2.住房保障基礎工作扎實,規范化管理工作開展良好,行政效率高,有完善的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和統計管理工作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3.建立了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制度并認真執行,保障性住房分配規范及時,后期管理有序。沒有發生因住房保障工作引起的群眾上訪等事件。
4.有較為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和實施機構,干部職工整體素質高,精神面貌好,行業作風優良,無違法違紀行為和重大責任事故,在社會上有良好的聲譽和形象。
(二)先進個人條件
1.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大、十八大及十八大一中全會精神,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2.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住房保障政策法規和工作規范,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住房保障工作成績突出。
3.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作風扎實,敢于創新,不計名利,勇于奉獻,有較廣泛的群眾基礎,群眾威信較高。
4.遵紀守法,廉潔勤政,作風正派,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工作業績得到群眾公認。
三、評選辦法
(一)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行差額推薦評選,優中選優,確保評選表彰對象質量。基層單位經民主程序提出推薦人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推薦對象應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
(二)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評選要面向基層和一線,尤其要向長期在偏遠地區、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傾斜。副廳(局)級或相當于副廳(局)級及以上(含)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領導干部比例嚴格控制在總數的20%以內,領導干部是指縣(市、區)的副科級和省轄市的副處級及以上人員。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具有高級職稱且從事專業領域工作的專家可按專技人員對待。
(三)堅持評選標準,注重實際業績。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推薦條件進行,堅持以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認真把關,確保評選推薦質量。特別是要嚴格審查擬推薦對象的政治條件和一貫表現,認真總結擬推薦對象的先進事跡,嚴格甄別,突出典型。
(四)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要建立評選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評選資格或撤銷獎勵。對在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群眾舉報問題要認真處理,確保推薦人選的先進性和典型性。推薦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須征求紀檢監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見附件5)。擬表彰對象經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分別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推薦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要分別填寫《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單位審批表》、《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個人審批表》(見附件3、4)各一式三份(“主要事跡”2000字左右,可另附頁),于2013年1月4日以前上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審批表可在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文件通知”下載,網址為http://www.hnjs.gov.cn。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選結果的審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有關評選表彰的具體工作。
聯 系 人:賀香玉 高 鵬
聯系電話:0371-68080859、68080860
地 址:鄭東新區商務內環29號1911房間
郵 編:450046
附件:1.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推薦名額分配表
3. 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單位審批表
4. 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進個人審批表
5.征求意見表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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