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開展2011年度全省城市園林綠化企業
資質動態考核的通知
豫建城〔2011〕4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
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規范園林綠化市場,提高我省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2011年度全省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動態考核范圍
全省范圍內201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城市園林綠化資質的企業,均需參加本次動態考核。
二、動態考核內容
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核查施工企業考核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以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的產值完成情況或企業繳稅憑證(稅票)為依據。無統計數據的,應上報經審計的反映工程產值的財務報表,核定其經營規模;
2.核查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情況;
3.核查一年來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市場行為和工程質量安全情況,有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出借資質、低價惡性競標等。
三、動態考核要求企業提供的材料
參加動態考核的企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二級以上(含二級)企業資料上報省廳審核,三級企業資料上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核:
1.《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兩份(含電子版),一份附在材料里,一份單獨成冊;
2.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的正、副本(資質證書如有變更,需附上變更頁);
3.園林綠化專業中高級職稱人員的職稱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明細單和繳費憑證;
4.2010年度的主要工程業績: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竣工驗收證明;
5.2010年度統計報表和經具有審計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四、動態考核程序
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內城市綠化企業動態考核初審工作,并做出初步結論,以正式文件形式將本市初審工作情況上報省廳審定。
2.省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查,并根據審查情況公布考核結果。
3.城市園林綠化三級資質企業,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做出動態考核結論,將考核結論上報省廳備案。
五、動態考核結論
本次動態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一)凡符合《關于修訂〈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城[2009]157號)中資質標準要求,且在上年度未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無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動態考核結論為“合格”。
(二)工程結算收入、人員情況達到資質標準值的70%,一年內未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無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動態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
(三)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企業,動態考核結論為“不合格”: 工程結算收入、人員情況不足資質標準值70%的;上一年度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工程項目驗收不合格的;提供虛假考核材料、拖欠農民工工資、出借資質、被舉報核實有不良市場行為的;工商營業執照注銷的企業;上一年度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的企業,本次仍達不到合格的。
(四)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質動態考核的企業,各省轄市主管部門要履行行政告知程序,告知后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動態考核的,視為歇業,予以取消資質。
(五)對動態考核不合格企業予以降級或注銷,企業在收到動態考核不合格結論后三個月內可提出降級申請,主管部門重新核定資質等級后,重新發證;若企業未在規定時間提出降級申請,則按規定予以取消資質。
(六)二級以上(含二級)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到省廳加蓋“資質動態考核”章,三級企業由各市主管部門加蓋印章。無年度資質動態考核結論的,不得參與河南省境內的招投標活動。
六、考核時間安排
2011年9月20日以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完成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初審工作,2011年11月底前省廳完成全省城市園林綠化資質動態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資質動態考核,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安排專人組織本市動態考核初審工作,填寫“2011年度河南省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基本情況匯總表”和“2011年度河南省城市園林綠化三級企業資質動態考核情況匯總表”(含電子版),并按要求統一報送考核材料。
2.各園林綠化企業要主動配合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做好資質動態考核工作,認真準備,及時報送申報材料至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
3.2011年度全省城市園林綠化企業動態考核工作相關信息和附件下載可登陸“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城市建設”專欄——“文件通知”中查詢(網址:http://www.hnjs.gov.cn)。
聯系人:陶鼎鼎、付 寧
聯系電話:0371—68080857、68080855
電子郵箱:hncsylzz@163.com
附件:1.2011年度河南省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基本情況匯總表
2.2011年度河南省城市園林綠化三級企業資質動態考核情況匯總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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