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橋梁安全
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1〕3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城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橋梁管養工作,確保城市橋梁完好、暢通,保障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橋梁安全運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切實做好城市橋梁安全與養護工作。城市橋梁是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關系城市公共安全和道路暢通,是城市重點監管的市政設施。城市橋梁的安全與養護管理工作是各級城市建設主管部門的職責。近年來,我省城市橋梁建設取得較大成績,到2010年底,全省城市和縣城實有橋梁2468座,其中立交橋126座。但當前我省城市橋梁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建設、輕養護、疏檢測,橋梁檔案管理方式落后。同時,我省城市橋梁產權主體多樣,有些橋梁管理主體不明確,措施和經費不落實,有的失管失修問題突出,對正常安全運行構成威脅。全省各市、縣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和橋梁管理維護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城市橋梁安全與養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安全意識、防范意識;要切實加強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具體目標,落實責任制,確保城市橋梁安全運行。
二、開展城市橋梁信息普查。開展城市橋梁信息普查是完善橋梁管理檔案的重要基礎。各市、縣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及橋梁管理維護單位要按照《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 第 118 號)和《城市橋梁養護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城市規劃區內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城市橋梁(含隧道),特別是老橋、荷載標準較低和存在隱患的城市橋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國家相關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檢測評估。缺失的技術資料要及時查找或實測,無論橋梁的規模、狀況、產權如何,都要進行普查登記建檔,做到一橋一檔。每座橋梁檔案應附該橋整體電子圖片,有病害的橋要另附病害處電子圖片。對不能達到相應道路荷載等級承載能力的橋梁,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設置警示標志。同時,加強對超限超載車輛過橋的監管力度,確保城市橋梁的使用安全。
三、建立全省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是提高城市橋梁管理科學化水平、保證橋梁設施安全的重要手段。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開發了全省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用于全省各級主管部門開展橋梁管理工作。各市、縣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城市橋梁信息普查的基礎上,將橋梁的基本信息、每次檢測評估及評定的技術等級、橋梁的動力學參數等納入橋梁信息管理系統,為養護管理的科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運用信息化、現代化手段,提高橋梁設施技術檔案管理水平和養護工作的效率。
四、建立城市橋梁檢測評估制度。各市、縣在普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和《城市橋梁養護維修技術規范》及我省的相關要求,抓緊建立健全檢測評估制度,按要求開展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測、特殊檢測,并將所有的數據錄入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為確定橋梁養護維修工作等級和工作量、編制養護經費預算及安排維修養護的時間等提供科學的基礎資料。
五、切實加強日常養護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大城市橋梁養護維修資金的投入,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及市政橋梁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橋梁養護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橋梁日常養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應急預案。要按行業規范要求,加強橋梁管理檢測設備的配備和技術業務的培訓,針對不同技術狀況的橋梁合理安排養護計劃。要認真編制城市橋梁養護、維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完善城市橋梁的使用管理工作,并按運行周期做好養護維修工作。
六、落實城市橋梁監管職能單位,明確管理責任。各市、縣要建立和完善城市橋梁的維護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城市橋梁的普查檔案、檢測評估和日常監管等工作,確保城市橋梁的規范管理和安全運行。要編制完善城市橋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城市規劃區內所有橋梁的養護、管理責任都要落實到具體的單位,對產權屬于其他部門或責任不清的,要盡快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及時明確責任,徹底解決職責缺位的問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