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旅游局
關于開展第三批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
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豫建村鎮〔2011〕2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旅游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保護利用好鎮村特色景觀資源,積極發展鄉村旅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有關通知和我省實際,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旅游局于2009年開始在全省開展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評選和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示范申報工作,并先后于2009年、2010年共批準公布了48個鎮(鄉)、16個村莊為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其中12個鎮(鄉)先后榮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示范稱號。
為更好地保護利用好我省豐富的鎮村特色景觀資源,積極發展鄉村旅游,增進城鄉交流,擴大內需增長,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施旅游強省發展戰略實際,決定開展第三批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申報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工作程序
(一)申報基本條件
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發布的《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示范導則》(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或中國旅游網下載)中明確的考核條件,借鑒兩年來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創建成功經驗,優先組織景觀特色明顯、旅游資源豐富并已形成一定旅游規模、人居環境優良、美譽度較高的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參加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申報評選。并把處于重點風景名勝區、重點旅游區與旅游線路、全國紅色旅游精品線路的鎮村,已獲A級景區、全國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稱號和列入我省“百村萬戶”旅游富民工程示范村的鎮村,列為組織申報的重點對象。
(二)申報和考核評選程序
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由縣級城鄉建設、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申報,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由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和旅游局初選合格后,聯合行文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旅游局推薦。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會同省旅游局規劃發展處負責全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的綜合考核評選。組織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必要時組織實地考察,提出評審意見并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經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旅游局命名為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
對獲得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稱號,并符合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示范基本條件的,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有關要求,按規定程序組織推薦申報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另行通知)。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材料
1.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申報表(見附件)。
2.申請報告(3000字以內)。概述申報鎮(村)的地理環境、歷史沿革、人口和地域規模以及社會經濟等情況,并著重說明其文化遺產、傳統風貌和自然風光等特色景觀資源及其現狀規模、空間分布和價值特色,以及規劃與公共設施建設、旅游接待與綜合管理等情況。相關榮譽和宣傳資料可作為申請報告的附件。
3.反映鎮(村)概況和主要景觀資源特色,并與申請報告內容相對應的音像資料(15分鐘以內)、電子幻燈片(Powerpoint格式,幻燈片約60—80片,用數碼照片制作并加文字簡介)。
4.鎮(鄉)總體規劃、村規劃和旅游發展規劃。包括規劃文本、圖件和說明書。
(二)申報材料裝訂與電子文檔
以上申報材料第1、2項裝訂成冊,所有申報材料按邏輯順序制作電子文檔(Word格式,刻錄成光盤或U盤)。
三、材料報送時間
請各省轄市城鄉建設、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總結借鑒兩年來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創建工作經驗,指導有關縣(市、區)做好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的申報工作,并將初評確定的第三批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2011年11月10日前分別報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省旅游局規劃發展處。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李桂亭
電話:0371—68080866 13838116978
省旅游局規劃發展處謝宇波
電話:0371—65900684 13203883626
材料報送地址: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鄭州市金水路102號建設廳原辦公樓413房間 高磊:0371—66238678 13503869772)
省旅游局規劃發展處(鄭州市政三街與政二街交叉口西南角化工大廈1104房間 曹冰:0371—65900684 13027527057)
附件:河南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申報表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