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晉升
甲級資質審核工作的通知
豫建資質〔2011〕136號
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晉升甲級資質審核工作的通知》(建辦標〔2011〕29號)轉發給你們,并根據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具體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申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延續材料的初審和實地核查工作,初審和實地核查標準以及資質審核程序參照“建辦標〔2011〕29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材料的初審和實地核查工作由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和實地核查工作完成后由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核情況出具初審意見,并隨同企業申報材料和實地核查報告一并報我廳行政審批大廳。
二、對申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晉升甲級資質的材料,由我廳負責初審和實地核查工作,初審和實地核查以及資質審核程序嚴格按照“建辦標〔2011〕29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動態監督檢查,并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實時監管,規范企業市場行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秩序。
四、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其執(從)業人員要強化自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體現中介服務職能,堅持客觀公正,保證社會信譽,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發揮積極作用。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晉升甲級資質審核工作的通知》建辦標〔2011〕29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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