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
開展全省高層混凝土工程執行工程建設
強制性標準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豫建〔2011〕74號
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
為加強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提高工程建設有關責任主體貫徹執行強制性標準意識,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高層混凝土結構工程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檢查的通知”(建辦標〔2011〕217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高層混凝土工程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檢查內容
(一)檢查范圍
全省18個省轄市2010年1月1日以來開工在建的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其中鄭州市不少于10項、其他17個城市不少于6項)。
(二)檢查內容: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和高層混凝土結構工程強制性條文的規定,重點檢查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行標準情況,具體檢查內容詳見附件2《高層混凝土結構工程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檢查用表》。
二、檢查工作安排
(一)檢查方式
這次檢查采取省轄市自查和省廳抽查兩種方式進行。
(二)時間安排
自查時間自各省轄市接到本文之日起(2011年5月中旬)到6月30日結束。請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檢查范圍、項目數量和檢查內容組織開展自查,并在自查工作結束后于2011年7月5日前將《高層混凝土結構工程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檢查用表》以及自查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書面總結報告我廳。
抽查時間于2011年7月下旬開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檢查要求
(一)為圓滿完成這次檢查任務,我廳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負責這次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一)。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檢查工作,指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專項檢查工作。對在檢查工程項目中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79號令)及《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第81號令)規定的,要依法進行整改和處理。
(三)檢查工作結束后,我廳將對全省專項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同時,做好迎接住房城鄉建設部檢查的工作。
這次專項檢查工作非常重要,請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真組織并做好本市高層混凝土結構執行工程建設標準情況的自查工作,同時,督促工程項目建設有關責任主體做好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意見、施工技術資料等準備工作。
聯系人: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
孫冬梅、胡智慧
聯系電話:0371—69523973、68080837
附件:1.全省高層混凝土工程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名單
2.高層混凝土結構工程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檢查用表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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