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2011年
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豫建〔2011〕87號
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城鄉規劃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9〕2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監察部等部門關于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41號),依據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印發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中紀發〔2011〕12號)和省工程治理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現就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2011年工程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的滾動排查、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
要對新開工項目進行滾動排查,對在建項目進行動態實時監管,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和效益。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按照豫建〔2010〕165號文件明確的整改原則,積極進行整改,要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整改到位。對于已經造成既成事實、無法做實質性糾正的問題,以行政處罰為主,6月底前辦結。要根據問題的性質、后果、情節,進行責任追究。對于主動自查自糾,且未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對于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工作實施后出現頂風違規,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掩蓋問題、拒不糾正的,要加重或從重處理。要按照相關法規政策,分清對象,綜合運用行政處罰、資格(質)限制、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司法制裁等手段,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二、開展借用資質投標、收取費用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治理
根據中央和省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安排部署,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開展借用資質投標、收取費用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治理。集中檢查處理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間實際完成招標投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項目中涉及的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企業和個人在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借用資質投標、收取費用出借資質等問題。專項治理采取自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結合工程建設項目的滾動排查,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列入治理范圍的工程項目是否存在借用資質投標、收取費用出借資質等問題逐一進行清理檢查,摸清底數,對發現的問題,分類處理,認真整改。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對組織領導不得力,項目清理不徹底、整改不到位以及群眾舉報投訴較多的地區和單位,重點檢查,督促落實。對查實的違法借用資質投標、收取費用出借資質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罰款;將違法企業和個人記入不良行為記錄,視其情節輕重,限制或取消其市場準入資格,降低直至吊銷掛靠雙方企業的資質和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對涉及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的,要從嚴懲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針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和漏洞,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修訂完善或制定出臺治理借用資質投標和收取費用出借資質等問題的法規制度和政策性文件,明確借用資質投標和收取費用出借資質等問題的認定和處罰辦法,規范和加強行政監管。
三、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
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要求,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對全省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增強質量安全意識,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規范建筑市場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對所有在建工程進行全面自查的同時,通過抽查、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其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檢查。對檢查出的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處罰。
四、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按照中共中央紀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轉發《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意見》(中紀發〔2011〕16號)要求,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按照“誰主管、誰發布”的原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互聯網和各級政府網站,集中公布信息,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重點公布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城鄉建設和管理重大事項以及信用信息等,逐步實現對工程建設各類信息的全覆蓋。逐步為企業和個人建立信用檔案,有效實施聯動監管措施。突出對不良行為信息的披露,加強對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的監督檢查并依法作出處理,按照“誰查處、誰負責”的原則,記入違法違規檔案,強化對工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情況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對嚴重失信的市場主體及時予以曝光。加強宣傳教育,倡導誠實守信,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高全社會的自覺守信意識。
五、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
認真落實施工許可證制度。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執行施工許可法定條件,認真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于建設單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建安辦函〔2011〕11號)要求,從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對:(1)未辦理施工許可等法定建設手續,擅自開工;(2)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工程;(3)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4)建設工程項目有關責任主體,對政府部門下達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整改等各類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進行集中打擊。特別是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建筑生產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公開嚴懲。
積極推進建筑市場、工程現場聯動監管機制建設,嚴格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資質資格審批、合同備案、施工許可、履約監管機制等節點的管理,嚴肅查處建設單位指定分包,施工單位轉包和違法分包,以及超出資質等級認可范圍承攬工程等行為。積極探索建立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長效機制,將其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性的軌道,不斷鞏固行動成果。通過“打非”專項行動的開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確保建筑施工安全。
六、積極推進統一規范的有形市場建設
要按照中央即將出臺的《關于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項目交易中心的指導意見》,借鑒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交易中心建設的經驗,建立統一規范的有形市場,積極推動所有工程建設項目統一進場、統一管理、集中交易。要不斷完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益。要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的責任,履行好監管部門的職責。
七、規范招標代理機構的從業行為
按照《招標投標法》規定,加強招標代理機構準入清出管理。各省轄市要結合年度動態考核,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考核辦法,重點對其資格條件、市場行為、執業質量狀況等進行定期檢查和量化考核,要結合日常監管,采取與市場檢查、現場檢查、部門聯動閉合監管等方式,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考核工作,規范招標代理行為;積極探索實行招標代理活動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度,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或者建造師等注冊執業資格。
八、深入治理違反規定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
重點治理調整容積率指標、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逐一清理檢查涉及提高容積率,以及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綠化用地、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用地、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住宅用地的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處理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中,未履行法定公開程序,擅自提高容積率、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以及土地價款和配套規費流失等違法違規問題。
九、加大查辦案件力度,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要把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貫穿于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專項治理的全過程,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投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尤其是要對涉及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政府投資項目在規劃審批、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管理等環節存在的腐敗問題進行重點檢查。按照省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部置的任務,廳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省直有關工程建設項目中涉及城鄉規劃和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查處,已即成事實無法實質性糾正的,予以行政處罰。嚴肅查辦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案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堅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
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程治理實現預期目標
2011年,工程治理工作任務繁重。工程治理中涉及到的有關專項行動、執法檢查等活動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了有關文件,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工程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各自職能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具體分管領導和分管人員,統籌兼顧,抓好工程治理各項任務的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負起責任,集中精力抓好工程治理工作。
要加大協調配合力度。各級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情況綜合上報、組織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各有關部門要整合力量,搞好結合,積極探索對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綜合監督途徑和辦法,把工程治理各項工作同日常建筑市場的管理、質量安全的監管、誠信體系建設等有機銜接起來,把工程治理與擴內需促增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結合起來,與中原經濟區的建設結合起來,與深化政務公開、推進政風行風建設、接受各方監督結合起來,協調推進,實現政治、經濟、法紀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有關部門對每一階段的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檢查,有結果。要深入實際和重點項目建設一線,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督辦,掌握工作進度,督促工作落實,務求工作實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省工程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適時組織抽查。計劃安排今年10月份召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工程治理工作匯報會,聽取各地有關部門開展工程治理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相互學習,推動工程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要加大調查研究的力度。針對普遍存在、反復發生的違法違規問題,剖析原因,研究規律,把工程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法規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滋生腐敗的機會,鞏固專項治理成果,保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安全、工程優質、干部廉潔、群眾滿意。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