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在全省開展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監督執法
專項檢查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0〕30號
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關于加強工程勘察質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建質〔2008〕231號)有關規定,加強對全省工程勘察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工程勘察市場秩序,增強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意識,經研究決定今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監督執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重點
(一)檢查范圍:凡持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并在我省從事工程勘察活動的省內外勘察企業及所承擔的工程勘察項目均屬這次檢查范圍;
(二)檢查重點:2007年1月1日以來勘察的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橋梁工程等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有關勘察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情況,開展工程勘察質量監督檢查、抽查以及執法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和強制性技術標準行為進行查處情況以及對勘察質量投訴處理情況等;
(二)勘察單位質量行為;
(三)各勘察企業內部管理以及市場行為等相關情況;
(三)勘察企業執業注冊人員及有技術人員在崗執業情況;
(四)勘察項目人員組成以及工程項目勘察成果(內業、外業原始記錄等原始資料)。
三、檢查依據
工程勘察質量相關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強制性條文及工程技術標準。
四、檢查時間安排
這次檢查分各市自查和省廳抽查兩步進行。各市自查工作應于2010年6月底結束,并將自查工作情況、所查工程項目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情況形成書面報告(自查報告包括:各省轄市工程勘察單位基本情況、資質現狀、注冊執業人員執業情況、工作業績、勘察報告的質量情況、執行建設工程強制性條文情況、本轄區內勘察單位工程項目臺帳情況以及自我評價等)于7月5日前報省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我廳將于7月份進行抽查,具體抽查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轄市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認真完成自查工作。
(二)在自查工作中,應對本市所有勘察企業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間的勘察項目進行拉網式檢查,不留死角、不漏項目。同時,要建立勘察項目臺帳,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項目進度和人員組成等。
為圓滿完成這次工程勘察質量監督執法專項檢查工作,請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1名同志作為聯絡員,并于6月20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我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聯系人:孫冬梅(0371)69523973、韓榮華(0371)69523972).
全部檢查工作結束后,我廳將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以及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不報等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附件:1.勘察單位基本情況表
2.建設工程勘察質量檢查用表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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