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
《2016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的通知
豫建建〔2016〕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建設主管部門:
現將《2016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2016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2016年2月24日
附 件
2016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2016年全省建筑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建設中原經濟區、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興總體戰略,全面深化建筑業改革,以改革強動力促發展,以改革強實力促轉型,轉變行業發展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市場動態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大力推動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實現全省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
一、主要目標
全省建筑業總產值完成8500億元以上,增長5%左右;培育1-2家企業晉升建筑施工特級總承包資質。實現新開工受監工程節能標準執行率、質量合格率、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率等達到100%;保持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爭取實現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深化建筑業改革與發展
1. 召開建筑業大會。繼續深入開展建筑業調研,重點研究裝配式建筑發展、項目組織方式改革、骨干企業培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監管方式改革、減輕企業負擔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制定《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推動建筑業強省建設的意見》,召開全省建筑業發展大會,全面部署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工作。
2. 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出臺河南省建筑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省建筑業企業動態核查管理辦法》、《河南省住宅裝飾市場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推廣建筑勞務實名制管理的意見》、《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河南省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安全考核評價辦法》、《河南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監管的通知》等,修訂《河南省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3. 推廣新型建造方式。以裝配式建筑為重點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明確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方向和路徑,研究制定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和招投標、工程定額、施工圖審查、構件生產和現場安裝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管制度。合理布局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引導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學校、醫院等政府投資領域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支持中建七局、河南五建、河南二建、鄭州一建、國基集團、新蒲集團、天豐鋼構等企業先行先試,建設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試點項目。
4. 推行工程總承包制度。研究適應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配套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我省大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企業向為工程建設全過程服務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變,形成設計、采購、施工、管理一條龍的工程總承包服務能力。在具備條件的政府投資工程中推行第三方代建制度。
5. 創新勞務用工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引導建筑用工方式改革,鼓勵施工企業擴大自有工人隊伍,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全面推行勞務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
6. 加強建筑業技術創新。推動《建筑業10項新技術》應用,鼓勵開展建筑產業現代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超高層和超大型及復雜條件下施工技術等研究,突破一批制約建筑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提升建造水平。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應用,編制我省BIM技術應用導則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滿足BIM技術應用的政策標準體系。
(二)大力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7. 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厘清招投標監管法定職責,提高招投標監管效率。推動電子化招投標,規范第三方電子化招投標交易平臺建設運行。加強對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管,做好招投標投訴處理工作。
8. 強化建筑市場動態監管。按照“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原則,強化工程履約監管,加大建筑市場清出力度。開展建筑市場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無資質施工、層層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加強裝飾裝修市場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施工許可制度。建立健全督查通報制度,及時曝光違法典型案例,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9. 推動全省建筑市場信息化監管平臺應用。加強監管平臺應用監督檢查,建立工作通報制度,督促各地運用信息化平臺監管工程項目各個環節。注重監管平臺拓展應用,開發二級子平臺,力爭實現現場采集、上傳違法違規行為,在執法檢查、信用評價等方面發揮作用。
10. 加快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全省施工、監理、招標代理、檢測等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加強誠信信息的收集、發布和成果運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場優勝劣汰的誠信獎懲機制。
(三)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11. 繼續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健全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實施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分析報告制度,加強對總體和區域工程質量安全狀況統計分析。全面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參建主體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深入實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永久性標牌和信息檔案制度。繼續推進實施住宅工程質量常見性問題專項治理,開展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建活動。積極推進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全面規范工程檢測市場,大力整治質量檢測和起重設備檢測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先進經驗,鼓勵引導創建精品工程。認真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質量問題和質量投訴舉報。
12. 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行為。認真落實《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河南省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和項目經理記分及公開查詢制度,切實加強對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任職行為管理。
13. 保持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高壓態勢。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加大檢查、巡查、督查的頻次和力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突出對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軌道交通和黃河灘區移民安置等重大項目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各類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事故報送制度,嚴肅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14. 打牢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基礎。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2016年底前所有省轄市市區在建工地全部達標施工。加快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年底前省轄市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現場全部建成視頻監控系統。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嚴格安全責任追究,督促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加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教育培訓。督促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切實做好應急防范和處置工作。加強建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活動,推動全行業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15. 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強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責任,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將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年底前所有建設工程施工( 包括拆遷施工) 要嚴格落實現場施工工地周邊全圍擋、物料堆放全覆蓋、出入車輛全沖洗、施工現場地面全硬化、拆遷工地全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全密閉運輸的6 個百分之百揚塵控制標準。
(四)切實加強政風行風建設
16. 全力扶持企業發展。確定全省建筑業骨干企業、監理企業20強和招標代理機構10強。繼續做好重點骨干企業跟蹤服務工作,在發展戰略、產權制度改革、專業調整、技術創新、信息化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指導,加強與金融機構溝通,為銀企合作穿針引線,提高骨干企業金融授信額度。培育有潛力的建筑施工一級總承包企業申報特級總承包資質。做好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換證工作,確保企業6月30日前全部換發新證。
17. 全面開放建筑市場。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若干規定》,清理不符合要求的規定,消除開放市場的“攔路虎”。對各地執行統一市場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暗查暗訪,嚴肅查處“明放暗卡”行為,著力建設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
18. 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對照權力清單,厘清權責邊界,梳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廢除有悖權力清單的文件規定。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提高辦事效率。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對全省建筑業行政審批和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隊伍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作風問題,樹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