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
資質證書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6〕1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全省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工作啟動以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廳工作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仍有大量企業未換發新證。為進一步做好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換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簡單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是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推進簡政放權的具體舉措。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廳有關文件規定,2016年7月1日起,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自行失效,對未換證企業將造成重大影響。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資質換證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引導企業,在權限范圍內為滿足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廳換證工作相關規定的企業直接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附加條件,確保今年6月30日前全省建筑業企業全部換發新證。
二、省廳建立全省建筑業企業換發新版資質證書工作協調聯動機制,4月至6月期間,每月通報各地資質換證進展情況。請各地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地資質換證統計上報工作,并將人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本地需換證企業數、已換證企業數等信息于2016年3月31日前報廳建筑管理處。
三、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包括1個正本和1個副本。對已換發新版資質證書的建筑業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要求企業提供資質證書原件,可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以及資質證書二維碼標識查閱企業相關信息。
四、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工作要求,為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僅配發一把證書打印管理信息系統身份鎖,各地需明確指定一個部門統一負責各類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工作,杜絕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問題。
五、省廳暢通投訴渠道,歡迎社會舉報監督在資質換證過程中設置附加條件和要求已換發新版資質證書的建筑業企業提供資質證書原件的行為。投訴受理郵箱:hnjzscgl@163.com,電話:0371—68080835。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