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
高性能混凝士推廣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6〕3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發展和改革委:
為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見》(建標〔2014〕117)號文件的相關要求,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計劃,結合我省實際,我們擬訂了高性能混凝土應用試點工作方案。請試點城市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工作。非試點城市可參照該方案開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工作,為全國及我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工作積累經驗。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聯系人:胡智慧
電 話:0371—68107586
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聯系人:吳璐璐
電 話:0371—65509877
附件: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方案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6年5月12日
附 件
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國辦發〔2013〕1號,做好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信息化委關于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見》(建標〔2014〕117號的要求,將在部分城市開展試點工作,積累高性能混凝土生產和應用經驗,解決推廣應用中的問題。
一、基本要求
試點工作以提高高性能混凝土應用水平為目標,以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政策和相關標準,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工作機制為重點,優化混凝土產業結構,規范預拌混凝土的綠色生產,加強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二、試點范圍
(一)試點市:鄭州市、開封市、許昌市、平頂山市、商丘市、安陽市。
(二)試點企業:在試點城市內,鄭州市選4—5家、其它城市選2—3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作為試點企業。
(三)試點工程:每個城市選定3個以上混凝土結構工程作為試點工作,以綠色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地鐵工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市政橋梁工程等),工業混凝土裝配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作為優選對象。
三、試點目標
(一)提高高性能混凝土應用水平。2017年9月底G35及以上強度等級混凝土占預拌混凝土總量50%以上,在超高層建筑和大跨度結構,鋼管混凝土中推廣應用G60以上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在基礎底板等采用大體積混凝土的部位中,推廣大摻量摻合料混凝土。
(二)推廣綠色生產和技術,建立并實施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綠色生產評價和標準識別制度。到2017年9月底,試點城市85%以上攪拌站達到綠色生產一星級以上水平,其中60%以上攪拌站達到二星級以上水平,試點企業達到綠色生產二星級及以上水平。
四、建立協調推進機制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信息化委員會建立省級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協調推進機制,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華平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陳維忠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 員:劉逕一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處長
千戰應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處長
張 瑛 省住房城鄉建廳科技處處長
姜永波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業處處長
胡智慧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副處長
魏家頌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副處長
劉紅生 河南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站長
郭士干 河南省建筑工程質監總站站長
張天峰 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副站長
孔 偉 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
主 任: 胡智慧(兼)
副主任:張天峰 孔 偉
成 員:吳 偉 王世虎 張 旭 吳璐璐 吳桐發 曾繁娜
龐冬梅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要參照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五、工作內容
(一)試點城市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制定本市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工作目標,落實任務分工。配合省領導小組制定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企業和試點工程申報流程、監督管理制度和驗收評價制度,確保本市及全省試點工作穩步、有序開展,并及時總結推廣應用工作的做法問題和經驗上報省混凝土推廣應用領導小組。
試點市可根據本市情況制定相應激勵政策,配合優秀建筑設計和綠色建筑評定,建筑工程評獎評優、設計和工程招投標等活動中逐步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情況作為參評、獲獎或招投標的評定要素。對于高性能混凝土生產企業,高性能混凝土工程及其設計單位,研究制定相應的稅收及財政獎補政策。
加強政府引導,完善產業政策、各試點城市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自然條件和工程試點,制定本市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廣應用技術具體事項,鼓勵在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政府投資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中優先作用,配合省積極開展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規范城市主體行為,引導促進預拌混凝土行業轉型升級,營造有利于高性能混凝土發展的氛圍。使其在建筑工程中自覺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各試點城市要加強技術宣傳,指導與服務。開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宣傳,宣貫《高性能混凝土評價標準》(預拌混凝土應用指南)等有關標準技術文件,結合本市實際,組織開展技術交流及研討,及時解決推廣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共性的或需要省協調解決的及時上報省領導小組。
(二)試點企業
落實《高性能混凝土評價標準》JGJ/T385及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嚴格執行高性能混凝土技術參數,結合本企業特點和生產管理需要,建立高性能混凝土生產企業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生產技術流程,滿足高性能混凝土生產及應用的相關要求。
落實《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建標〔2016〕15號)《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JGJ/T328—2014的要求,對有關人員進行外派請進的辦法進行技術培訓,針對性在廠區、設備、設施、監測等方面開展技術改造,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盡快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生產水平。
落實試點工作要求,做好試點申報、接受監督檢查和驗收評價工作,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試點工作報告。
(三)試點工程
按照《高性能混凝土評價標準》JGJ/T385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建立高性能混凝土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維護全過程質量控制機制,滿足高性能混凝土應用的相關要求。
貫徹“強度和耐久性并重”的混凝土結構設計理念,按照《混凝土結構耐久設計規范》、《高性能混凝土評價標準》等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積極采用優異的拌合物能性,力學性能,耐久性能和長期性能的混凝土,使試點工程應用高能性混凝土的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加強混凝土生產與施工現場監管,可建立生產和施工現場信息化(包括視頻監控、信息監管平臺等)制度體系,積極采用高性能混凝土設計、生產、施工技術,保障高性能混凝土技術的應用效果。
對試點工程嚴格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在建設過程中要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和驗收評價,記錄匯總形成文字資料備查。
六、進度安排
(一)2016年5月底前試點城市制定完成試點工作方案,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協調推進機制,報省混凝土推廣應用領導小組。
(二)2016年10月底前試點城市形成試點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報告。
(三)2017年4月底前試點城市、試點企業、試點工程完成試點工作自查和評估。
(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業信息化委員會從2016年5月開始每月或不定期的對高性能混凝土試點城市的試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試點城市對試點企業同步進行監督檢查。
(五)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我省試點的相關地方標準及技術指導文件。
(六)2017年9月底前形成試點工作報告,接受國家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