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固始縣城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城區安全度汛,根據固政辦【2016】78號通知精神,固始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認真按照《固始縣2016年城區防汛工作方案》要求,全力做好全城區防汛工作。
一、統一指揮。設立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地點設在固始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一樓。要求縣直各單位制定防汛應急預案、防汛搶險隊伍人員名單、防汛搶險物資明細、防汛值班電話、隊伍集合地點,堅持24小時值班,遇緊急任務時統一調配、統一指揮。
二、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城區防汛責任制。要求各單位成立以一把手為第一負責人的防汛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實行層層落實責任目標,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三、做好汛前檢查。對轄區內積水點、易澇點、泄洪點、河道及兩側建筑進行認真細致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分門別類,歸口登記,逐項落實措施,責任到人,限期解決。
四、做好清淤工作。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經過實地察看,制定了城區排水管網清淤方案,并對縣直各單位、企業的防汛清淤責任和義務進行了明確劃分,要求各單位五月底前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防汛清淤任務,對不接受任務或不按期完成清淤任務的單位,將進行通報批評或新聞曝光,堅決做到認真組織,嚴格標準,責任到人,全面確保縣城區汛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