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懶政怠政“四個不為”專項治理活動,進一步理清各項權利清單,推動園林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永城市園林局近期認真開展了行政權力清單梳理工作。
此次清理事項為法定行政機關或組織實施的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給付等權力。通過“部署清理”、“集中審核”、“公布運行”三階段將單位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進行梳理和公示行。并在現有行政權力的基礎上,認真對本單位行使的行政權力進行了全面梳理,摸清家底。以“保留、取消、下放、轉移、整合、暫停實施”具體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內容為重點,對行政權力進行了相關調整,逐條逐項進行填報。
通過本次梳理,該局共梳理出行政權力事項3項,其中將原來的“綠地占用”和“砍伐樹木”兩項內容相近的行政許可事項整合為1項,保留“負責綠色圖章管理”1項。同時,對梳理出來的權力事項進行了反復推敲,多次修改,并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條條對照,確保“權力清單”中的每一項權利和責任都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