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固始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為抓手,著力解決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不平衡,執法理念陳舊,執法方式簡單粗暴,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群眾反映強烈等問題,力求全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在方式上求創新,在服務上求提升,在推進上求實效,實現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求的統一,行政執法與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統一。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局機關各股室,局屬有關單位要根據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通知要求,立即制定本單位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方案,明確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總體要求,具體內容,推進布驟和督促檢查措施,切實按要求,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部署,并及時上報相關材料。
二示范引領,整體推進。根據省廳要求5月底之前將行政執法示范點推薦至省廳作為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示范點推廣對象。通過業務指導,督促幫扶,促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創經驗,出成效。
三督促檢查,總結驗收。局督導組將加強對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要在局系統內以行政指導或行政調解為重點培育基層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提高宣傳培訓力度,加強服務指導,情況交流,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對創新舉措明顯,成效突出的單位及時表彰推廣,對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切實推進全系統住房城鄉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基層提升年”活動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