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全局各黨支部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進一步規(guī)范各黨支部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近日,開封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紀委組成督查組對全局各黨支部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督查,并針對當前該局在黨費交納上存在的問題對局機關黨委下達《黨費收繳督查建議書》(汴規(guī)紀文[2016]18號),對如下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一、按期、主動交納黨費方面。黨員不能按期自覺主動交納黨費;各個黨支部黨員上交的黨費支部也不能及時上交到機關黨委。
二、交納黨費足額方面。個別黨員交納黨費不足額。
根據(jù)以上問題,局紀委提出如下整改建議:
一是提高主動意識。以尊崇黨章、遵守黨章黨規(guī)為基本要求,提高按期、自覺、足額繳納黨費意識。
二是建立整改臺賬。根據(jù)局紀委督查建議書,建立黨費交納臺賬,作好記錄,確保黨費交納工作正規(guī)有序。
三是做好交納普查工作。對2016年的黨費交納情況進行認真普查,該補交的要補交,經(jīng)教育不改正的按《黨章》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是按時反饋情況。局機關黨委將整改情況于2016年7月31日前報局紀委,屆時局紀委將對該局黨員學費交納情況進行督查。對未按照有關要求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黨支部責任人進行追究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