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行政執法崗責任體系。各單位在梳理行政執法權責清單的基礎上,把法定職權逐項落實到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嚴格依法確定執法機構和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做到權力清楚,責任明晰。二是完善行政執法制度。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將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結果、監督方式等事項依法公開。三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今年市局將適時開展規劃執法方面的案卷評查活動。四是強化層級監督。采取堅持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時、動態監管。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按照《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和《河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追究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