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執法局經多方調研并結合實際,將妙手開良方 根治“城市病”。
一,把市區主干道劃為嚴禁路段,禁止流動攤點設攤;把缺乏農貿市場等生活配套設施的次干道劃為嚴控路段,在確保交通暢通和不影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規范流動攤點在一定范圍內經營。
二,通過完善《流動攤販信息登記表》、《商戶信息登記表》,認真詳細統計流動攤販和商戶信息,摸清流動攤販和商戶底數,建立流動攤販信息庫和沿街商戶信息庫,對存在問題進行分類處置。堅決杜絕各類違法違規占道經營行為發生,對流動攤販進行疏導管理,與相關部門協調,做好事前論證,事后公示,并建立臺賬。
三,嚴格控制產生新的馬路市場,從源頭治理,防止形成規模;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馬路市場一時難以取締,又不影響交通秩序的進行規范管理;根據疏堵結合、攤走場凈的要求,對城區馬路市場進行全面整治,實行定點、定時、定保潔、限經營的管理方式,適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引攤入市工作,對于屬于必須取締的,組織力量堅決予以取締。對尚可進一步規范的,做好事前論證,事后公示,逐步規范為便民市場。
四,嚴格按照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對沿街亂搭亂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嚴重違反城市容貌標準的堅決依法拆除,對尚可改正的,督促改正。保證臨街建筑物及圍墻(欄)的整潔美觀,做到無亂貼亂畫、無亂堆亂掛。
五,在市區非機動車相對集中的場所,按照統一劃定的非機動車停車位有序停放,落實管理責任,嚴格管理。已經劃定非機動車停車位的,引導市民自覺有序停放,督促商戶做好監督管理;對尚未劃定非機動車停車位的,認真排查,多方論證,合理劃定停車位。
六,禁止在建(構)筑物、公共設施、宣傳欄、地面、樹木等地方亂貼、亂畫、亂噴涂“牛皮癬”廣告。加大檢查力度,發現涉及違法的,溝通協調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使用追呼機等手段對重點對象設置到追呼系統。與各街道辦事處合作,繼續加大對市區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小廣告的清理力度。
七,按照執法局網格路段劃分,對沿街單位、商戶特別是小飯館、洗車店等涉及產生污染物嚴重的商戶的“門前五包”落實情況進行督促,要求沿街單位、商戶一律嚴格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對拒不執行的,堅決依法處理。
八,加大對油煙污染的治理力度,市執法局從2015年5月份開始對市區四環內的有煙燒烤進行專項整治,推進燒烤爐具改用電、氣或安裝過濾設備。當年6月底之前,在該市城區治理范圍內的56家露天木碳燒烤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目前,執法局全力推進市區餐飲業安裝油煙凈化器的工作也步入收官階段,很多該市將實現市區全范圍的燒烤無煙化,油煙排放標準化。
九,執法局對于揚塵污染的治理,堅持做到從根源抓起,密切監控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嚴格落實渣土運輸相關規定對建筑用的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均采用圍布全遮蓋,所有出工地車輛必須在大門口洗上“冷水澡”,做到干凈入,干凈出,干凈過。
十,整合公安、環保等部門力量,通過宣傳、教育、預防、查處并舉的方式,綜合整治城區商業噪聲污染源。建立綜合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對商業活動的管理,與商業經營戶簽訂噪聲控制責任書,使商業噪聲污染得到持續改善,切實有效地改進和提高該市商業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