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焦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29機關、事業單位聯合簽署了《焦作市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有力推動建立完善全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對失信企業、人員的懲戒力度,執行強度。
該意見的實施有利于破解歸集執法難題;一是有利于催繳建繳工作的順利開展。對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故拖欠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嚴格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必要時納入聯合懲戒系統;二是有利于打擊騙提騙貸行為。對信貸、提取業務嚴格審核,一經查實,有利用虛假材料辦理公積金業務的,依據中心制定的《焦作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處理,在必要時,將個人信息推送到聯合懲戒系統。“聯合懲戒”涉及到單位或者個人的方方面面,一旦被確認為失信單位或者人員,將會帶來諸多的不變,影響到正常的生產生活。所以,無論單位或者個人,都要愛護自己的信用,營造誠信社會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