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戶外廣告設置,提高戶外廣告檔次和質量,提升市容市貌,打造整潔優美、和諧、文明的城市環境,市行政執法局依據“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和汝政辦〔2016〕237號文件的要求,按照“拆除一批、規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
一、統一指揮,充分動員
成立汝州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范響立同志任組長,辦公室設在市行政執法局,局長朱萬欽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責任單位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緊密配合,整體聯動,確保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盲區”。同時,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凝心聚力打一場城市形象提升的攻堅戰。
二、依法依規,分類處置
全面排查我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類戶外廣告,對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戶外廣告設置技術標準且已辦理法定審批手續的,可以繼續使用;未辦理審批手續或者設置期滿未續批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依法收回。
三、鼓勵自拆,多措并舉
通過與我市14家廣告公司召開碰頭會、逐一走訪排查、簽訂自拆保證書等方式,引導廣告公司自行拆除未審批及審批過期的違規廣告。同時結合戶外廣告違法現狀和違法當事人整改情況,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講,逾期未拆除或整改的,予以行政處罰。截止3月19日,我市建成區范圍內已累計拆除大型跨街廣告101座、樓頂與墻體廣告41處。
四、限期整改,從嚴治理
對排查出的予以保留的戶外廣告,審核其設置地點、規格、形式、數量、制作工藝及發布內容等方面的設置技術標準,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限期整改。對不履行拆除義務的廣告公司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逾期仍不拆除的依法依規實施強制拆除。第一批自拆工作結束后,加強對大型墻體廣告、樓頂廣告、路燈燈桿廣告、一店多牌等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充分利用自拆、助拆和強制拆除相結合的方法,將嚴重影響市容、存在安全隱患、老舊過期的戶外廣告徹底整治,逐步清理、消除我市全部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
五、標本兼治,確保長效
由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對每個階段的戶外廣告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確保整治效果。同時嚴格審批流程,加強執法力度,確保我市此次戶外廣告專項整治任務圓滿完成,確保“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順利展開。(高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