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裝配式建筑的推進力度日益加大。記者昨日獲悉,武漢市已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通知》,從今年4月1日起,二環線內及二環線外重點功能區的民用建筑,在土地供應時就要明確按裝配式方式建造。
該措施的實施范圍將逐步擴大。自明年起,這一范圍將擴大至武漢各中心城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工區內的民用建筑。從2019年起,新城區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市發展區、盤龍城經濟開發區、陽邏經濟開發區內的民用建筑,也將施行此措施。
按照發展目標,到今年底,武漢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0%。2018年至2020年,這一比例要力爭逐年遞增10%,到2020年底,力爭不低于40%。
對裝配式建筑,武漢還出臺多項優惠政策。以裝配式建造方式開發建設的項目,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其外墻裝配式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按照裝配式方式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其預售資金監管比按照15%執行。小高層及以上建筑,其結構主體施工達到總層數三分之一以上,且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即可辦理預售許可證。
據了解,武漢市現有的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可滿足4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的需求。美好集團、武建集團等企業正在建設新的生產基地,未來幾年將陸續投產。隨著政策的落實、市場的成熟,與裝配式建筑相適應的設計、建設、管理隊伍逐步建立,將促使傳統建筑企業向建筑產業現代化模式轉型升級。
摘自 《湖北日報》 2017.03.24 記者 彭一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