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民居沒錢保護?非遺傳承遭遇困境?古村古鎮規劃不給力?西大街業態變遷還是老大難?未來五年,隨著我市啟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立法保護工作,這些難題或將迎刃而解。
1986年秋,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經過三輪“華山論劍”,最終河北省當年唯一的名額,落在了保定頭上。甚至在排名上,“驢火”保定何以碾壓平遙、敦煌,甚至上海和重慶,位列38座名城中的第二位。保定的勝出,得益于吳良鏞、鄭孝燮、羅哲文、王景慧等眾多國家級專家一致力挺,更得益于直隸總督署、古蓮花池、大慈閣、西大街等豐厚的文化資源。為了提升保定文化名城的影響力,在中共保定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聶瑞平向大會做報告時指出: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啟動保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立法。為此,記者專訪了我市文廣新局局長趙其國代表。
據趙其國介紹,保定將在今年啟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立法的規劃編制,主要涉及到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古村古鎮、文保單位、重點民居的保護等。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立法,是我市依法治市的重要方面,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和保護,也是讓文物、文保單位和非遺活過來、火起來的重要保障。”趙其國稱,作為古城的重要印記,我市今年還將啟動工業遺跡的立法保護工作。“比如新中國面粉廠,是很多老保定人的珍貴回憶,如果再不保護,或許有一天,就會消失在古城的歷史長河中。”采訪中,趙其國還列舉了淮軍公所等國保單位遇到的產權等問題。在他看來,如果保定有了歷史文化名城立法,在處理相關的問題時,就會有法律依據,將有助于文保單位的保護。
除了法律依據,在趙其國看來,立法還有助于讓管理權限更加明確,促進全民關注,讓保護機制更加靈活,讓文保單位得到更多保護機會。“比如清河道署,由水利部門維修后,可以做河北省的水利博物館,這就是部門的力量。比如楊公祠,引入社會力量維修后,效果就很好。還有一些名人故居、重點民居,如今還破破爛爛,甚至被人為占據,產生一些產權問題,如果法律確立了,可操作性將更強。還有一些國保、市保單位,管理權在縣里的話,或許會得到更好地保護。”
摘自 《保定晚報》 2017.03.24 邸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