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印發河南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
任務分工和工作推進機制的通知
豫百城提質〔2017〕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好《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意見》(豫發〔2016〕39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將百城建設提質工程任務分工和推進機制進行明確。各市縣人民政府是實施主體,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協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實。
一、工作任務責任分工
(一)加快各類規劃編制。各縣(市)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城鄉總體規劃修編,并同步完成總體城市設計;201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各項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教育、醫療、文化、養老、體育、市場、電力、通信、廣播電視、水利、消防)的編制,全部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生計生委、文化廳、民政廳、水利廳、公安廳、商務廳、體育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交通運輸廳、文物局。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開展城市設計。尚未編制總體城市設計的縣(市),2017年上半年完成城鎮總體設計。2017年底前,各縣(市)完成縣城出入口、主干道、城市中心、濱水地段、城市新區等重要區域、地段的城市設計。(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全面推行陽光規劃。建設專門的規劃展示館,對城鄉規劃編制、修改、審批、規劃許可、違法建設查處等涵蓋城鄉規劃全方位的信息進行公開公示。(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加強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干道與高速公路、國省干線的交通聯系。優化城區路網結構和道路交通組織,推進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環系統建設,打通“斷頭路”、“卡脖路”。抓好城市各類停車設施、充電樁和公交場站、長途客運站的規劃和建設。積極推進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城鄉綠道系統、無障礙設施建設,全面規范電動車、自行車停車位的標準化建設。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構建覆蓋城鄉、經濟安全、便捷舒適的一體化城鄉交通體系。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2018年底,城市路網密度提升到7公里/平方公里。2020年底,力爭新建、改造城市道路2000公里,城市路網密度提升到8公里/平方公里,縣級城市百輛汽車公共停車泊位數不低于10個,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20%以上,城市交通綠色出行分擔率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林業廳,配合單位:省公安廳、電力公司)
(五) 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強化供水節水及水質提升,實施一批供水水廠項目建設,提高公共用水普及率。對工藝老舊、水質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廠進行改造升級。全面更新改造老舊管網,淘汰混凝土管等落后管材。推進節水型城市、單位(企業、小區)創建工作,推動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城市備用水源和供水監測能力建設。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不達標水廠的改造,按規劃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井。到2020年,完成老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公共用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以上,缺水縣(市)力爭達到省級節水型縣城(城市)標準,新建、改造供水管網3000公里;多途徑開發氣源,積極引導管道燃氣向有條件的鄉鎮延伸,新建城市燃氣管網3000公里以上;積極推進縣級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建設,推進區域和分布式供暖系統建設,有條件的縣(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環保廳,配合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六)完善電力信息通信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電網和輸配電設施建設,重點解決110千伏縣域用電報裝受限、35千伏及以下線路變壓器重過載、10千伏供電半徑過長、部分地區“一鄉一線”等薄弱環節。實現220千伏變電站覆蓋所有縣、110千伏變電站覆蓋所有產業集聚區目標任務。大力實施“寬帶中原”戰略,加快光纖到戶建設改造和移動寬帶網絡覆蓋優化,全面提高縣級城市有線電視網絡和寬帶網絡普及水平。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服務便捷、高速暢通、技術先進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推進4G網絡和主要公共場所WLAN(無線局域網)全覆蓋,城市家庭寬帶接入能力達到100Mbps(兆比特每秒)以上。(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新聞出版廣電局、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七)加強城鎮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穩步推進縣級以上城市“兩場三館”(田徑場、全民健身廣場、體育館、游泳館、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綜合館))、街道、社區多功能運動場(園)建設,打造城市15分鐘健身圈。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按照國家標準同步規劃和建設相應的體育場所及設施。統籌布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改善縣(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設施條件,推進街道、社區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居住小區、居住區的幼兒園、小學、中學等教育設施。加快養老設施建設。加快縣級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院建設,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裝備建設。(責任單位:省體育局、文化廳、教育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八)推動產業集聚發展。積極承接產業轉移,重點引進關聯度高、帶動力強的龍頭型、基地型項目,培育特色主導產業,發展特色產業集群,延伸產業鏈條,完善配套產業。納入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的縣(市),加強與中心城區主導產業的關聯配套,積極承接中心城區產業轉移,形成與中心城區錯位發展、鏈式發展、優勢互補的產業體系。傳統農業縣(市)依托本地資源和農業特點,發展內生型和根植型產業,推動縣域工業產業向產業集聚區集中布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
(九)加快城區服務業發展。推進品牌消費集聚區建設,培育發展集商貿、餐飲、休閑、文化、旅游與一體的復合業態。加快商務中心區和特色商業區發展。建設城市綜合體,完善基層商業網點。積極培育新業態,推動“互聯網電商+物流配送”進社區。促進金融、保險、咨詢、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合理布局商業、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教育廳、衛生計生委、文化廳、省政府金融辦、旅游局、體育局)
(十)協調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動醫療資源、教育資源、創新創業資源向城區和產業園區集聚,引導縣(市)在城區與集聚區結合部規劃建設商業服務、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生計生委)
(十一)推進城市雙修工作。加強生態修復,保護城市山脈、河流水系、植被等各類自然特色,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和生態質量。制定生態修復工作方案,明確城市規劃區內山體、河流、濕地、植被等各類生態資源的保護主體;分類制定已被破壞的生態資源和采礦廢棄地、重污染土地等的修復和再利用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推進時間節點。實施城市修補,制定城市修補工作方案和老建筑維護加固措施,開展廣告牌匾整治、違法建筑拆除、街道立面改造、城市色彩協調、環境衛生整治等;改造利用舊廠房、舊公共建筑,提升老城區環境品質,增加老城區公共活動空間,完善老城區功能。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保護和利用好現存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等歷史文化遺產,盤活老城區產業業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林業廳、水利廳、公安廳、文物局)
(十二)加強園林綠化建設。保護和恢復濕地生態系統,重點推進一批縣級城市生態水系項目建設。推進城市防災避險公園、綠道、濱河綠帶等建設,新建或改造提升城市公園110個、道路綠化2000公里,縣(市)綠地率達到33%,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8.5平方米以上。繼續深化和擴展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水利廳、林業廳)
(十三)加快排澇系統建設。積極推進生態水系、綠地系統、道路廣場、小區和單位建設。提高城市排澇系統設計標準,推進雨水管網、防汛排澇等設施建設改造。到2020年,新建、改造排水管道3000公里,基本消除易澇隱患區域。(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水利廳)
(十四)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及污水污泥處理力度。編制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實施方案,推進雨污分流管網改造,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區內黑臭水體的垃圾清理、截污納管工作,2019年底省直管縣(市)、縣級市全面消除黑臭水體,縣城基本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實施一批城市及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生活污水處理廠新建和擴容提標改造建設,完善污水配套管網。實施積水點改造。到2017年年底,現有及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或優于一級A排放標準。至2020年,建成區污水管網覆蓋率達到90%以上,新建、改造污水管網3000公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8%以上,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十五)強化城市環衛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公廁建設與改造,2017年全面消除城區內旱廁。加快露天、敞開式生活垃圾集運設施改造,建立機械化、密閉化、壓縮化垃圾收集和中轉運輸系統。加強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建設區域性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和大中型中轉設施,擴大垃圾處理廠服務半徑,2020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加快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水平,2020年縣級城市主次干道全部實現機械化清掃。(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環保廳、財政廳、商務廳)
(十六)提升住房品質。科學編制住房規劃,使各類房屋建設總量、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與新型城鎮化發展水平相適應。加大商品住房周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力度,提高成品房供應比例和住宅的科技含量、節能效果、智能化水平。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對商品房庫存消化周期在24個月至30個月的縣(市),貨幣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80%,大于30個月的縣(市),全部實行貨幣化安置。加快在建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
(十七)改善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整治沿街亂堆亂放、墻面和線桿亂涂亂畫、電線電纜亂扯亂拉等現象,維護修繕、清洗整理臨街陳舊破敗、污損的建(構)筑物立面。整治戶外廣告,清除違規、超期、設置不規范、破損的戶外廣告和殘破污損的牌匾;清除各類跨街商業廣告條幅和小廣告。積極推進城區弱電架空纜線入地,創造條件推動中心城區強電入地。整治占道經營。合理規劃建設早餐網點、果蔬市場,對規模小和設施不配套的市場,實施擴容、提檔改造。加強沿街商店、攤點和流動商販及職業乞討人員管理。加強露天燒烤治理,強化揚塵污染治理,建立長效機制。加大道路管控力度,綜合整治機動車違法停車、違反禁令指示標志,非機動車停車越線、逆向行駛,行人橫穿馬路、翻越護欄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民政廳、電力公司,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環保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
(十八)加強市政等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管理。修復破損道路,更換破損和缺失井蓋,并加裝安全防護網。完善城市道路設施,加強主要道路港灣式候車設施的改造和建設,在新建道路和新拓寬道路上規劃設置港灣式公交停靠站。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合理布設交通隔離設施和交通標識,加強重要交通干道的交叉口交通分流組織,結合城市交通需求實際,推廣聯網聯控交通信號系統,完善綠波帶控制、自適應調整、流量檢測分析功能,根據交通流量變化及時調整交通信號配時,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強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
(十九)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加快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推動數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升級,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建設和應用,實施“寬帶中原”、“互聯網+”行動計劃。加快市政公用設施智慧化改造升級,著力發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務、智慧管網、智能建筑。推進數字化城管系統平臺建設運行,拓展數字化城管平臺功能,形成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交通運輸廳、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新聞出版廣電局、通信管理局)
(二十)提升城市居民綜合素質。利用各種媒介平臺開辟專題專欄,弘揚文明新風尚,通報曝光不文明行為,形成充滿正能量的輿論環境。在城市社區普遍建立道德講堂,在公共場所和設施設置公益廣告宣傳平臺,普及公民文明禮儀和公共場所行為規范等知識,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養。健全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德育網絡,持續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學校、進課堂、進學生頭腦,加強未成年人道德品質和文明禮儀培養。培育城市精神并予以大力弘揚。廣泛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大力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加快創建全國、省級文明城市和全國、省級提名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開展各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市民文明創建活動的自覺性。健全完善公民行為規范約束制度體系。(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新聞出版廣電局、文明辦)
(二十一)開展城市創建。以開展創建全國和省級文明城市、園林城市、節水城市、衛生城市、生態城市、旅游標準化示范城市、環保模范城市等為載體,著力解決城市交通秩序混亂、市場管理不規范、生活垃圾收運不及時、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等問題。(責任單位:省文明辦、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計生委、環保廳、旅游局,配合單位: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
(二十二)發揮省級各類基金平臺作用。各省級投資公司積極引導省級已設立的政企、銀企、保企和社企合作的各類城鎮化基金,將支持范圍擴大到縣域,將資源下沉到縣級項目,對納入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項目給予優先支持。鼓勵縣(市)政府與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和省級城鎮化基金共同設立子基金,支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土地綜合開發項目。(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二十三)增強縣級投融資機構市場化融資能力。支持縣級投融資平臺公司積極轉型。探索將收儲整理的土地由資源轉化為資產、資本,全面提升縣級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支持和鼓勵縣(市)政府通過整合資產、資源、資金、資本,做大做強融資平臺公司,增強債券融資能力。支持省級投資公司與縣級投資公司,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開展合作,引進各類基金共同投資、開發、運營和管理縣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二十四)爭取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鼓勵各地積極申請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強化金融機構支持力度,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二十五)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基礎設施項目運作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資產收購及“投資+工程總承包”等方式直接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培育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市政公用企業、投資企業上市融資、債券融資,支持已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實現再融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
(二十六)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設資金、土地出讓收益等財政性資金向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項目傾斜。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分配重點向縣(市)傾斜安排,重點用于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配套資本金。引導省級國有企業的各類投資公司作為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百城建設提質工程。(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
(二十七)提高政府償債能力。建立規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健全完善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規模控制、舉借審批、統計管理等制度。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制定化解債務風險工作方案,防范債務風險。(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
(二十八)落實土地保障政策。將縣(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十三五”期間,保障106個縣(市)新增城鎮工礦建設用地規模150萬畝左右。改進建設用地管理,加快土地審批、征收、儲備、供應流程。倉儲物流、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全部納入網上交易平臺交易。盤活存量低效用地、空閑土地資源和沉淀資金,帶動財政資金回籠、財稅收入增加、用地成本降低和經濟持續增長。(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
(二十九)加快項目實施。結合新區開發、老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統籌分類做好項目規劃,加強項目論證,加快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謀劃、儲備,滾動編制近期和年度建設計劃。建立健全項目動態管理、調度推進、督查督辦、考核獎懲等機制,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規范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行為,建立和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統計局)
(三十)擴大招商引資。創新招商引資理念,細化招商優惠政策,增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融資吸引力。積極探索招商引資新途徑、新模式。加強項目儲備和整體包裝運作,定期向社會推介建設項目。深化行政審批和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優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環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
(三十一)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定期組織新任縣(市)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及縣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干部培訓。大力培養和積極引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專門人才,全面提高人才隊伍素質。(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十二)創新行政管理體制。研究制定人口、產業、設施、環境等標準,探索鎮改市、縣管市(鎮級市),將區位條件優越、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鎮區人口一定規模以上的中心鎮設為鎮級市,以下放事權、擴大財權、改革人事權及強化用地指標保障為重點,賦予其部分縣級管理權限。同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減少行政管理層級、推行大部門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動試點鎮成為縣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鼓勵具備條件的縣撤縣改市。(責任單位:省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三十三)加強部門聯動。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對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輿論引導。加快項目立項審批或備案,列入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項目優先納入省重點項目進行管理。指導各地積極落實項目建設財政負擔資金,培育壯大縣級融資平臺實力,研究制定并落實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等支持政策,適時提出可復制的融資方式。(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三十四)加強督導考核。加強督查工作,建立督查制度和督查問責機制,明確督查重點,注重督查效果,大力營造競相有為、主動作為的干事創業環境。督查鼓勵有作為和整肅不作為并重,對主動作為、工作有成效的予以表揚激勵,對措施不力,消極等待,進度緩慢的縣(市)進行通報批評,持續推動百城建設提升工程各項工作的落實。明確百城建設提質工程考核體系和標準,定期進行考核。(責任單位: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
二、建立工作推進機制
(一)建立組織保障機制。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由主要領導、省直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河南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各市、縣比照省委、省政府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
(二)建立部門協調機制。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研究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全省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指導、檢查、督導、考核各地、各成員單位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推進實施情況。
(三)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協調推進機制。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從頂層設計著手推動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實施,制定本行業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總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專項實施方案(計劃),指導各市縣百城建設提質工程,落實有關支持政策。各省轄市制定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推進方案,督促指導所轄縣(市)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開展。各縣(市)制定總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專項實施方案(計劃),實施方案(計劃)要做到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到位,時間節點清晰,推進措施有力。
(四)建立工作報告機制。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向省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和工作推進情況,為省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各成員單位、各省轄市明確專人,按照“重要情況即時報、工作信息隨時報、工作進展每月報”的原則將工作進展、項目推動、存在問題、需省級協調事項等情況及時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縣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報告制度,重要情況即時報送,每周一報送上周工作動態及工作開展情況,每月3日前報送上月工作總體推進情況。
(五)建立聯絡員機制。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明確一名處級干部作為本單位推進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聯絡員,負責與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聯系,接受省領導小組或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反饋任務落實情況,及時報送本單位推進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信息、工作動態等。各市縣明確一名聯絡員,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等工作。各級各單位聯絡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定的聯絡員若有變動,應及時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建立項目管理機制。實施工程項目審查制度,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省級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項目庫和項目庫日常管理工作,并組織對各市縣錄入省級項目庫中的項目進行審查,適時向金融機構、投融資公司發送審查通過的項目信息。進入省級項目庫的項目,國開行河南分行、農發行河南分行以及省投資集團、豫資城鄉投資公司、水利投資集團、交通投資集團等平臺優先給予對接支持。各省直有關部門、各市縣建立相應的項目庫和項目臺賬,并及時將有關項目上報省級項目庫和國家重大項目庫。實施項目信息統一發布制度,涉及到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項目信息(包括項目數量、投資額、項目進度等),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
(七)建立工作催辦督辦機制。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按照重要事項跟蹤催辦督辦,一般事項定期催辦督辦的原則,對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縣黨委政府、金融機構及融資平臺落實《意見》的情況、領導批示辦理情況等進行催辦督辦。對催辦督辦的事項下發催辦督辦通知,明確工作要求及完成時限。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縣黨委政府、金融機構及融資平臺應按照催辦督辦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反饋辦理結果。確實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督辦事項,應以書面形式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明原因。
(八)建立觀摩評比機制。省領導小組每年定期組織百城建設提質工程觀摩活動,交流各地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經驗做法,并對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實施情況進行評比排序。各省轄市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所轄縣(市)相互觀摩學習,查找差距和不足,相互學習借鑒,相互促進,扎實推進百城建設提質工程。
(九)建立工作督導機制。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階段性工作任務,制定督導方案,明確督導重點,注重督導效果,大力營造“想干事、能干事”的干事創業環境。建立常態化的督導機制,成立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督導組,固定人員、固定地區、分片包干,對各地工作推進情況實施常態化督導。督查情況報送省領導小組并向社會公布。
(十)建立責任目標考核機制。省領導小組每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情況組織考核。具體考核工作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百城建設提質工程考核辦法和標準、年度工作責任目標具體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分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考核結果納入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任期責任目標考核體系,并向社會公布。
(十一)建立獎懲問責機制。對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及個人,省委、省政府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與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不敢擔當、推諉扯皮,不能按時完成承擔任務和交辦事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縣和成員單位,責成組織、監察等部門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并據實進行追責問責。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