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每月21日將是浙江省寧波市的“有害垃圾收集日”。在這一天,寧波市開展垃圾分類的小區都要進行相應的宣傳推廣活動。
為全力推動寧波市城鎮生活廢棄物收集循環利用示范項目、強化市民垃圾分類意識,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市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舉辦了“有害垃圾收集日”活動,并將每月21日定為“有害垃圾收集日”。
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中心副主任胡柳說:“我們一直倡導居民家庭中綠色廚余垃圾和黑色其他垃圾的準確分類,因為這兩類垃圾占比較重。但這并不表示,將可回收物與有害垃圾正確分類及投放不重要,相反,將有害垃圾準確分類、投放,才能使這部分垃圾得到妥善處置,否則其中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質將對我們的環境造成相當大的危害。啟動‘有害垃圾收集日’活動目的,就是要鼓勵居民把有害垃圾準確分類出來,真正樹立垃圾要分類的理念。”
活動當天,寧波市中心城區300多個小區同時開展了有害垃圾集中收集活動,共收集有害垃圾約1.2噸。在海曙區玫瑰苑小區的活動現場,有100多位居民帶來了已經準確分類成紅色的有害垃圾。
“為了今天這個活動,我特意對照著有害垃圾指導手冊,把家里的有害垃圾都收拾了出來。你看,有廢舊燈管、過期化妝品,還有充電電池。”居民朱阿姨將幾袋垃圾交給現場的志愿者。
當被問到何為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有無必要進行專業處置時,居民陳阿姨回答道:“像充電電池、廢舊燈管、過期藥品、化妝品和殺蟲劑等等都屬于有害垃圾,這部分垃圾必須得到專業的處置,否則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陳阿姨表示,現在有了集中收集日就更好了,能讓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垃圾分類。
胡柳表示,按照《寧波市城區有害垃圾收運方案》,有害垃圾將由城管部門負責收運至轄區內有害垃圾集中收集點。收集到一定數量后,有害垃圾集中運輸至北侖環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進行綜合利用或處置,環保部門進行相應監管。值得一提的是,過期藥品回收也將統一規范起來。截至目前,寧波市已公布了中心城區15個過期藥品回收點位,居民可就近投放過期藥品。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7.03.30 記者 魏光華 通訊員 傅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