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工作情況
2016年8月22日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云南省文化廳共同制定并印發了《云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確了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工作的工作范圍、工作內容及工作保障要求,將歷史建筑的確定上升到了保護性建筑的確定,擴大了保護對象的范圍,明確了工作的對象為州(市)、縣(市、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及傳統村落。2016年10月28日,云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云南省文物局共同組織召開了云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工作業務培訓會,進一步統一和完善了工作思路、工作對象、工作重點、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標。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了全省設市城市和歷史文化名城的縣的現狀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掛牌工作情況的摸底調查?,F狀設市城市和歷史文化名城的縣共有歷史文化街區22條,歷史建筑835處。
二、2017年工作計劃
2017年1月印發了《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報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工作進度的通知》。2017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時間節點抓好工作落實。要求各州(市)于每月13日前上報工作進展情況;每季度末上報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的相關材料,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設市城市、縣城建成區和規劃區的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的工作要求,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縣(市、區)壩區和全域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的工作要求。
二是在抓好專項督查中促進工作穩步推進。2017年4月中旬和9月中旬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專項督查工作,檢查、指導并督促各地積極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保護建筑確定工作,在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的基礎上,努力爭取創造性地完成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