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行政審批科根據《城鄉規劃法》、《河南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模式,通過簡化申報流程,優化辦事程序,減少審批環節,積極發揮窗口單位的服務職能,審批效率不斷提高,真正讓辦事單位和群眾省心更省力。
一、保留6項、精簡9項,申報材料規范瘦身
(一)保留6項申報材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
2. 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
3.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文件;
4.建設工程設計方案;
5.依照規定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6.如屬委托辦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簡化9項前置條件
1.加快4項前置條件的辦理速度
通過與相關部門加強業務聯系和工作對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費、行政審批聯審聯批表、人防審查批準書、采煤塌陷區允許建設文件(僅針對采煤塌陷區內項目)的辦理。
2.靈活處理1項前置條件
根據信訪管理有關要求,有重大信訪隱患的項目需提供信訪評估報告,審批科應在辦證過程中,主動和轄區分局、相關科室對接,了解情況,吃透問題,區別對待信訪問題,對不影響辦證或者信訪要求辦證的,加快加緊辦理;對有嚴重信訪隱患或問題的,由局信訪辦出具明確意見后抓緊辦理。
3.調整4項前置條件
一是取消社區協議。在規劃編制及審查報批環節,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明確社區服務用房的位置、面積等指標,在規劃條件核實時,由項目所在地街道(鄉鎮)出具社區用房接收意見后進行核驗。
二是建設工程檔案報送責任書在規劃核實階段進行把關。
三是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報紙公示、現場公示均由轄區規劃分局負責監管落實。
四是項目測量成果圖及未批先建處理情況由轄區規劃分局審查把關。
二、縮短辦事時效,提高工作效率
規定凡是能夠當天辦理完畢的事項絕不拖延,做到隨來隨辦,按照法律和政策對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也盡量做到及時辦理,對因手續材料不全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盡快補充材料,同時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
三、明確責任,實行層級負責制
管理事項的審批按程序辦理,實行層級審批、層層把關、層層負責。送分管局領導初審,科室負責人審核后經辦人審核,最后報局長審定簽字。
通過進一步梳理職能、簡化和優化辦事程序,既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又確保了管理規范和監督到位,形成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