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執法局廣告二中隊的努力和督促下,星路藝術學校將過期廣告牌自行拆除到位。
星路藝術學校廣告牌位于建設路中段交通銀行對面樓體上,屬于樓體側招,高8米,寬1米,經查,未辦理過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廣告二中隊在調查中發現,該星路藝術學校兩年前在該處租房辦學,目前已經搬離,該廣告牌也成了無主廣告,長期無人管理,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執法隊員多方走訪群眾,幾經聯系,終于找到了該廣告的設置人吳某。通過對吳某進行安全教育以及廣告法律的宣傳,吳某同意自行拆除。但吳某在拆除過程中尋找各種理由,拒絕施工。執法隊員見此情況,立即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主動將廣告拆除公司電話告知吳某,再次確定了拆除施工單位;二是為保證拆除活動不出現意外,對吳某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對吳某進行法律監督;三是為了安全施工,提議其施工時間確定在凌晨5點,人少車少的情況下拆除。經過前期的多方努力,近日,該過期廣告牌終于被自行拆除,消除了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了我市戶外廣告管理水平。
下一步,執法局將持續保持廣告管理的高壓態勢,對違章過期廣告進行大力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