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近日,我廳下發了《關于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嚴肅財經紀律。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強化約束,筑牢防線,維護良好的財經秩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遏制違規違紀現象發生。二是做好服務保障。緊緊圍繞住房城鄉建設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積極籌措和統籌安排資金,為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提供資金保障。三是壓減“三公經費”。牢固樹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意識,嚴格控制和壓減“三公經費”支出。四是健全財務制度。制定和完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合理合法組織單位各項經濟活動。五是加強資金管理。加強銀行賬戶管理,提高資金的安全性、規范性,防范財務風險的發生。六是嚴格審批程序。各項財務收支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務制度規定,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審批。七是加強投資監管。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各單位不得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擔保,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國有資產對外舉辦經濟實體和對外投資。八是規范經濟實體。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興辦經濟實體的規定,對所辦經濟實體進行清理整頓。九是嚴禁私設“小金庫”。各單位的各項收入支出必須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賬外設賬、私存私放公款,不得截留、隱匿、非法轉移收入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