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新鄉市人大召開《新鄉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市人大、市政府、教育局、城鄉規劃局、國土局有關人員參加了發布會。
市城鄉規劃局一直十分重視和支持教育工作,這與各級教育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立場是一致的。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為教育建設項目規劃審批開通了綠色通道,落實“七個優先、容缺受理”制度,積極搞好規劃指導和服務。在實際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有關法律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公共服務設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護的用地,禁止擅自改變用途”;《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對學校規劃建設也有明確要求,該局將嚴格按法律要求,預留好保護好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用地,保證中小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順利建設,切實維護公眾利益,促進教育事業順利健康發展。
二是加強教育發展專項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銜接。2012年編制了《新鄉市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對學校的選址和用地規模都提出了明確要求。2016年10月,對原《教育發展專項規劃》進行了修編。下一步,該局將結合《新鄉市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對控制性詳細規劃進一步修訂完善,足額預留好教育用地。
三是嚴格落實《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目前,已經將學校用地規劃控制線,作為強制性用地控制線,納入新鄉市法定圖則控制管理之中,以確保學校用地在今后的城市開發建設中得到有效控制。在實際工作中對確定和預留的教育用地,不得進行調整和改變用途,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嚴格按《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
四是嚴格遵守《條例》。《新鄉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是該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在規劃、用地保護、建設、法律責任等方面共21條對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具體要求,下一步,該局將組織規劃系統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將《條例》要求切實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更好地為教育事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