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發展改革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7〕153號)文件要求,大力推進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依據《河南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區管理辦法》(豫建科(2017)36號),省廳組織專家進行了會議評審,擬將安陽等4個示范城市(縣、區)列入第一批河南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認定名單。現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2月8日—2月13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書面告知,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必須署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
電話: 0371—68080802。
附件:河南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縣、區)認定名單(第一批)
2018年2月8日
附件
河南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縣、區)認定名單(第一批)
序號 | 示范城市(縣、區) |
1 | 安陽市 |
2 | 平頂山市 |
3 | 臨潁縣 |
4 | 汝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