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建筑業改革發展暨質量安全工作會議精神,5月27日,全省建設工程招標辦、交易中心主任聚集鄭州,研討我省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方式改革議題。
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建筑業改革發展暨質量安全工作會議“關于工程招投標改革問題”有關精神,討論了我省改革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方式的指導意見。
會議認為,放開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必須招標的限制,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招標發包或直接發包,自主選擇工程交易活動的場所,有利于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行政資源的有效使用。
會議對非國有投資項目的認定、非國有投資項目直接發包范圍、發包方式、發包條件、發包程序、造價等都作了明確界定,對非國有投資項目直接發包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了具體要求。對發包人申請直接發包的項目,招投標監督機構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資質條件,相關職能部門要重點核查業主是否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安全質量監督、施工許可手續,加強對直接發包后施工現場的聯動監督管理。對沒有辦理《河南省建設工程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直接發包通知書》擅自施工和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業主,工程建設相關執法部門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嚴格依法依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