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及有關規定,經審核,張發科等37名申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人員、翁沉卉等23名申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張麗麗等36名申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劉慧眾等21名申請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董衛賓等9名申請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符合注冊條件,準予注冊。未批準注冊的人員,可通過申報系統查詢不予注冊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準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三批)
2.準予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三批)
3.準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三批)
4.準予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三批)
5.準予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2021年第三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