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21〕171號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做好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信息填報
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鄭州航空港綜合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暫行)<河南省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辦法(暫行)>的通知》(豫建行規〔2021〕2號)等有關要求,做好在豫執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周期發布和信用檔案信息完善工作,現將信用信息填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填報主體
在我省執業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含2021年7月1日前取得工程造價資質的企業、2021年7月1日前后在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營業執照并明確有工程造價咨詢經營范圍的企業、外省進豫企業)。
二、填報內容
(一)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注冊登記情況、是否有工程造價咨詢經營范圍、是否獲得過工程造價資質、工程造價職業保險情況、在本企業注冊的一級、二級造價工程師信息(按系統提示填報);
(二)業績信息。主要包括稅票、對應合同、完成項目的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成果文件(自選);
(三)優良行為信息。對照《河南省建筑市場單位信用主體優良行為(YLD)加分目錄》《河南省建筑市場個人信用主體優良行為(YLG)加分目錄》中有關信息填報。
(四)不良行為信息。對照《河南省建筑市場單位信用主體不良行為(BLD)減分目錄》《河南省建筑市場個人信用主體不良行為(BLG)減分目錄》有關信息填報。
三、填報方式
登錄河南省工程造價市場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填報。
系統登錄網址:http://222.143.34.229:9900/login。
四、填報要求
(一)各企業須如實準確填報,并簽署信用信息填報誠信承諾書(誠信承諾書模板在監管系統公告里下載),對數據真實性負責。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繳納稅收等有關數據須與年度統計報表、稅務部門完稅證明數據一致。我廳將不定期核查,發現填報虛假信息的將列為嚴重失信行為向社會公開。
(二)認定時間在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之間的優良行為信用信息于2021年7月5日前填報完畢,逾期不再補錄。認定時間在2021年7月1日之后的優良行為信用信息由市場主體在信用信息公開期限內自行填報,計分周期自認定文書作出之日起計時。不良行為信用信息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采集錄入。
(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收入業績數據按月填報,合同發票應一一對應,并與個人業績關聯對應。2020年及2021年1-6月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收入業績數據于2021年7月5日前填報完畢,2021年7月之后每月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業績數據于次月5日前完成填報,未按時填報的默認為0,不再補錄。
(四)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通知轄區內符合上述填報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開展填報工作。遇到問題及時函告我廳科技與標準處。
廳科技與標準處:0371-66069856
技術支持電話:0371-61312182
技術支持QQ群:391824912 57941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