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類園區:將主要在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基地)、自貿區等產業園區推動建設
●主要目標:到2025年實現省級園區示范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全覆蓋
1月30日,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印發《建設百個省級園區示范政務服務中心兩年行動工作方案》。方案明確,全省政務服務系統在2023年—2024年兩年內建設100個省級園區示范政務服務中心,深入開展園區政務服務集成授權改革,拓展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平臺功能,實現企業辦事不出園區的目標。
百個省級園區示范政務服務中心將主要在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基地)、自貿區等產業園區推動建設。2023年、2024年分別創建50個省級示范園區政務服務中心,成都、區域中心城市每年創建3—4個,其他市(州)每年創建1—2個,到2025年實現省級園區示范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全覆蓋。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將分類制定園區標準,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加強分類指導,適時召開現場推進會,有力有效推動創建工作。
創建工作重點圍繞4類園區特點,梳理企業發展、重大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需求,逐級加大事項下放力度,優化審批服務,推動與園區發展及企業生產、群眾生產生活有關的高頻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入駐中心,納入綜窗辦理,實現企業、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辦成所有事”。
方案提出,通過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的緊密結合,創新運用好平臺思維、市場化手段助力解決好中小微企業發展難題,引導鼓勵市縣政府國有平臺公司發揮引領服務作用,為園區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招工、培訓等要素保障,破解融資難、招工難、保障難等問題。(記者 陽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