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鞏義市《隴海花園和濱河花苑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批準正式發布,并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國家及省、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政策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滿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而鞏義市隴海花苑、濱河花苑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均已超5年期限。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城鎮居民家庭收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因資金積累、工作調動、孩子上學、交通不便等原因,有些家庭迫切需要更換和改善住房條件。但因鞏義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尚未出臺,已過上市年限的經濟適用住房交易無章可循,無規可依,迫切需要出臺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鞏義市房管中心歷時數月,在深入進行政策研究,廣泛進行論證,多次征求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國土、物價等部門意見,不斷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報經市政府常務會審核通過,于2014年12月17日正式發布。
該《辦法》對隴海花苑和濱河花苑兩個小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條件、辦理流程及應補繳的差價款等內容作了明確的規定。《辦法》規定,購房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從繳納房款之日算起)的,可以在繳納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讓金)等相關價款(以下簡稱差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差價款繳納標準按原購房價格的15%確定。該標準執行至2016年6月底。自2016年7月1日起,差價款繳納標準將按照該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格與屆時同等地段、同等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差價一定比例確定。同時,該《辦法》還對因繼承、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轉移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后又購買其他住房以及政府優先回購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
該《辦法》的出臺為鞏義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提供了政策依據,有利于滿足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促進存量住房的有效配置,有利于促進住房市場的健康發展。目前,對該《辦法》的宣傳及上市交易的前期準備工作正在緊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