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緊抓不放黨組主體責任。積極履行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局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緊緊圍繞規劃工作重點,堅持把反腐倡廉融入規劃管理各項工作,貫穿于規劃編制、規劃審批、規劃監察和隊伍管理的各個領域,加強監督檢查,堅決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確保上級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二是緊抓不放任務分解落實。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范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落實到領導班子各個成員以及相關科室,切實加強對班子成員、科室及下屬單位干部的監督管理。三是緊抓不放廉潔制度保證。積極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實現以制度規范行為,以制度管人管事。進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考核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黨員干部作風機制、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四是緊抓不放宣傳教育防范。把廉政宣傳教育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環節,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著力推進廉潔文化建設,積極營造崇廉、尊廉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