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印發《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
規劃綱要》的通知
豫建〔2011〕103號
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規劃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單位發展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規劃綱要
“十二五”時期是建設中原經濟區、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興的關鍵時期,是推進城鄉建設、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攻堅時期。科學制定“十二五”規劃,對于保持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時期,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河南省建設事業“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牢牢抓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在發展中求創新,在創新中促發展,確保了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各項工作平穩較快發展,圓滿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城鎮化進程加快。到2010年底,全省城鎮化率達到39.5%,比2005年提高近9個百分點,年均提高近1.8個百分點。按照建設“緊湊型”、“復合型”城市理念,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完成,38個設市城市和86個縣城總體規劃全部修編完成,180個產業集聚區空間發展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全部編制完成。
住房保障惠及民生。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積極探索租售并舉模式。全省累計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1147萬多平方米、23.4萬套,竣工543萬平方米、9.8萬套;累計實施廉租住房保障36.02萬戶;累計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2275萬平方米、26萬套,竣工1623萬平方米、18.2萬套;累計新開工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2774萬平方米、31萬套,竣工1530萬平方米、19萬套;累計新開工公共租賃住房70萬平方米、1.6萬套,竣工5.5萬平方米、0.13萬套。初步建立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全省房地產開發完成總投資6293.61億元,商品房銷售面積共計19134.15萬平方米。2010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了30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4.6平方米。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等手段,增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能力。房地產開發企業市場競爭能力整體提升。
城鎮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全省累計新增城市道路3813.81公里、燃氣用氣人口411萬人、公共供水能力128多萬立方米/日、城市集中供熱面積3788.99萬平方米。鄭州地鐵1號線、2號線開工建設,鄭州至機場、鄭州至開封、鄭州至焦作等城際輕軌加快建設。2007年底在全國率先實現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目標,142座污水處理廠實現穩定運營、117座垃圾填埋場達到無害化等級評定標準,累計處理生活污水68.9億噸、生活垃圾4200余萬噸。
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制定城市精細化管理考核評比辦法及評分標準,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強化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完善縣域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和穩定運營機制,確保建成的垃圾處理設施發揮應有效用。18個省轄市新增園林綠地1670公頃、公園綠地660公頃。焦作市、信陽市、新安縣等17個市、縣獲得國家園林城市(縣城)稱號。
建筑業持續壯大。五年來,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累計完成總產值14503.02億元,建筑業產值總量在全國的位次由2005年的第12位前移至2007年的第7位,在中部六省中由第3位前移至第1位,連續四年保持位次不變。有組織向省外輸出建設勞務553.5萬人,獲得勞務收入499.3億元。2010年建筑業總產值達到4399.80億元,比2005年增長4倍,完成建筑業總產值超過10億元的企業由2005年的16家增加到59家。施工企業競爭力明顯增強,建筑市場監管機制不斷完善,建設工程監督覆蓋率逐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穩中有升,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新農村建設扎實推進。147個縣(市、區)村莊布局規劃和1712個鄉鎮總體規劃全部編制完成,108個縣(市)村鎮體系規劃編制完成,中心村(社區)規劃基本完成。全省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累計完成投資245.68億元,修建村內道路46145公里、自建供水設施1342個、供水管道16752公里,改造農村危房超過11.2萬戶。創建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9個、全國特色旅游景觀名鎮6個。
建筑節能成效明顯。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由50%提高到100%、實施率由30%提高到97%,累計建成節能建筑1.43億平方米,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388萬平方米,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4000多萬平方米,建筑節能累計節約700萬噸標準煤。18個省轄市和108個縣(市)城區全部實現“禁實”,累計生產新型墻材1610億標磚,節地26萬畝,利用工業廢渣14900萬噸。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光電建筑研究應用,評審出建設科技進步獎204項。
依法行政能力不斷增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省政府出臺《河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6部地方性法規、規章。對236個行政處罰條款制定實施裁量標準、相關制度。開展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活動,執法隊伍服務管理能力明顯提高。
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時期面臨的形勢和主要任務
(一)機遇和挑戰
面臨的重要機遇和有利條件:一是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明確了中部崛起的重點任務,制定了進一步扶持的政策措施。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并明確要進一步細化落實中部地區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隨著《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和《“十二五”規劃綱要》的深入實施,項目將會增加,投資將會傾斜,政策將會優惠,這將對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二是中原經濟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我省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定位更加明晰、地位更加重要,一大批重大項目進入國家規劃,有利于我省更多地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培育區域競爭新優勢,作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的重要支撐,城鄉建設將有著更加廣闊的舞臺。三是《中原經濟區建設綱要(試行)》、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都提出,必須把城鎮化帶動“三化”協調發展作為建設中原經濟區、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興的關鍵性、全局性、戰略性舉措,賦予城鎮化擴內需、調結構、轉方式、惠民生等新的內涵和任務。特別是2010年9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推進城鄉建設、加快城鎮化進程工作會議,明確了我省推進城鄉建設、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方向、目標和措施,要求在全省大力實施城鄉建設三年大提升行動計劃,并安排了一大批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改造項目,為推進城鄉建設、加快城鎮化進程提供了難得機遇。四是有關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政策帶來新的機遇。黨中央站在擴投資、保增長、惠民生的戰略高度,做出了大規模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決策部署,“十二五”期間,我省將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210萬套,在改善群眾居住條件的同時,將擴大資金需求,拉動經濟增長。2010年5月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策性住房建設”。國家和我省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將使民間資本更多地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域。同時,國家和我省對節能減排工作越來越重視,推進力度越來越大,對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五是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面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城鄉建設大發展的有利時機,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思想高度統一,搶抓機遇的意愿十分強烈,為促進科學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
面臨的重大挑戰和突出矛盾:一是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適度調整。中央強調,將根據新形勢、新情況,適時適度對宏觀經濟政策的力度、節奏和重點做出適當調整,這對把握和運用中央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央行存款準備金率上調,“銀根”、“地根”適度從緊,對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將產生一定影響,建設項目的融資難度會進一步加大,取得土地會更加困難。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維護被拆遷人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會提高拆遷成本,增加拆遷難度。各級政府既要抑制高房價,滿足百姓住有所居的要求,又要保持房地產市場繁榮,政府宏觀調控的兩難選擇,導致了房地產政策的不確定性。二是我省城鎮化整體水平還較低,城鄉統籌難度較大,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城鄉規劃的引導調控能力不足。三是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不高,城鎮承載產業、吸納就業、集聚人口等功能不強,城鄉基礎設施綜合承載能力較弱,對城市交通擁堵、雨季道路積水、城市管網老化、平原地區垃圾處理等重大問題研究和解決不夠。四是破解城鄉建設資金難題的壓力依然巨大。隨著我省住房城鄉建設的持續快速發展和三年大提升行動計劃的深入推進,資金緊缺矛盾將進一步凸顯,如何解放思想創新融資模式、想方設法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仍然是“十二五”時期所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五是系統內一些同志思想觀念、工作觀念更新轉變不夠快,工作效率不高,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有差距,在上下聯動、發揮合力方面需進一步加強,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方式和管理方式轉變的任務還十分艱巨。
(二)指導思想
面對機遇和挑戰,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必須牢固樹立機遇意識、發展意識和憂患意識,準確判斷把握形勢,搶抓機遇謀發展,破解瓶頸求突破,加快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大發展、大提升。“十二五”時期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的實踐要領,圍繞構建“一個載體、三個體系”,以城鎮化為統領,加快實施城鄉建設三年大提升行動計劃,大規模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大力發展建筑業,積極穩妥發展房地產業,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建設科技創新和建筑節能,加快建設行業發展方式轉變,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和事關群眾利益的民生問題,推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快速發展,為加快中原經濟區建設、實現中原崛起和河南振興做出更大貢獻。
(三)發展目標
經過五年建設,全省城鎮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鎮綜合承載力顯著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統籌城鄉發展取得新成效。主要指標是:
城鎮化積極穩妥推進。“十二五”期間,全省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7個百分點以上,2015年達到48%,達到或接近中部平均水平。鄭汴一體化取得較快發展,省域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增強,所有城市新區初具規模,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基本到位,專業園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全部完成,園區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全省初步構建起結構合理、布局協調、功能互補、集約高效的現代城鎮體系。
住房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省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210萬套,完成投資1872億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含購買、改建、租賃)40萬套;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63萬套;新開工公共租賃住房57萬套;新建限價商品房20萬套;新建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30萬套。到2012年末,基本完成省轄市集中成片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任務,到2015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任務。
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房地產開發投資累計完成13600億元,商品房屋竣工面積達到21000萬平方米。堅持住房市場化的基本方向,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的作用,進一步培育和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完善房地產市場體系,建立健全多層次、多渠道的住房供應體系。提高住宅產業化水平和房地產業集中度,發揮房地產業對擴大投資、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和改善城鄉居民居住環境和質量的重要作用。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水平不斷提升。2012年底前西氣東輸二線新增用氣城市建成完備的燃氣配套設施,黃河以北及沿黃城市供熱能力增加40%,省轄市建成完善的雨水排水體系,城市防洪設施達到國家標準,無障礙設施配套,城市新建建筑全部達到抗震設防標準。2013年、2014年實現鄭州地鐵1號、2號線通車。洛陽城市軌道交通開工建設。2014年全部建成南水北調受水區43個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到2015年,省轄市燃氣用氣普及率達到80%,縣城燃氣用氣普及率達到40%;省轄市中水回用率達到40%,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8%以上,縣級以上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8%,全面完成縣城以上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大中城市建成區內主要河道的綜合整治全面完成;60%以上城市(含縣城)達到省級或國家級園林城市標準;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統,省轄市基本建成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城市管理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城市管理逐步法治化;城市歷史遺存、古建筑及近現代優秀建筑得到有效保護,城市亮點凸現,文化品位提升。
建筑業發展邁上新臺階。2015年力爭完成建筑業總產值、增加值、利稅總額分別達到7000億元、2000億元和450億元,“十二五”期間,建筑業完成總產值、增加值、利稅總額保持年均增長10%以上,累計完成總產值、增加值、利稅總額分別達到29000億元、8300億元和1800億元。竣工工程質量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和規范要求,合格率100%,建造出一批優質精品工程。建筑業企業競爭力增強,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安全生產持續保持平穩,有效控制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新農村建設有序推進。積極推進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到2015年完成8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中心鎮建成區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基層村建設規劃完成80%以上。完成全省歷史文化古鎮(村)資源普查和歷史文化名鎮(村)設施建設保護規劃,建立歷史文化名鎮(村)信息網絡系統。鄉鎮用水普及率達到90%,燃氣普及率達到20%,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生活垃圾處理率90%,人均擁有道路面積16平方米,綠化覆蓋率32%。
建筑節能實現新突破。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增節能建筑1.2~1.5億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范化、規模化應用5000萬平方米。到2015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實施率達到99%以上,建筑節能累計實現節約900萬噸標準煤的目標;新型墻材產量達到420億塊標磚,生產比例達到93%,應用比例達到98%,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基本實現“禁黏”,鄉鎮“禁實”總數達到500個,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率達到85%。
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時期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學構建現代城鎮體系,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
1.優化城鎮體系空間布局。按照復合型、緊湊型發展理念,以科學發展為統領,以創新城市發展形態為重點,推進以中心城區為核心,周邊距離較近、基礎較好的縣城、縣級市及特殊功能區為城市組團的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通過合理功能分工和快速便捷的交通體系,培育形成城市集群,共同帶動區域發展,努力走出一條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新型城鎮化道路。認真實施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按照“向心集聚、圈層組織、軸帶輻射”的城市群空間發展戰略,依托現代交通體系,逐步形成以鄭汴都市區為中心,洛陽為副中心,省域中心城市為骨架,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依托,布局合理、協調發展的現代城鎮體系。
2.強化鄭州核心帶動力。以把鄭州建設成全國區域性中心城市為目標,加快鄭東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沙組團、九龍組團、航空港區、龍湖地區、龍子湖高校區和白沙職教園區開發建設,建成鄭州東站綜合交通樞紐、航空港交通樞紐和鄭州綜合保稅區,促進鄭州國際物流中心形成規模。繼續推進鄭汴一體化發展,加快實施鄭汴新區規劃,2015年鄭汴一體化區域城鎮人口超過600萬人,加快建設鄭汴洛城市工業走廊,擴大人口規模,提升產業集聚水平。推進“兩干三城”(干線鐵路、干線公路和城際軌道交通、城際快速客運通道、城際快速貨運通道)交通體系建設,加快鄭州市與開封、許昌、新鄉、焦作、洛陽市的發展對接。
3.提升省域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能力。進一步增強洛陽全省副中心城市作用,到2015年,洛陽市城區人口達到260萬以上。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完善城市整體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增強其它中心城市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承接、輻射帶動作用。加快洛陽、焦作、平原、許昌、漯河、南陽等新區建設,加快產業聚集和人口聚集,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形成區域新的增長極。
4.做大做強縣級市、縣城。提升縣級市和縣城規劃建設標準,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綜合承載能力。以產業集聚區為載體,壯大產業發展基礎,不斷增強承接中心城市輻射和帶動鄉村發展的能力,引導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支持有一定產業和人口規模、基礎設施完善的中心鎮發展成為小城市。
5.健全城鄉規劃體系。統籌區域發展和城鄉規劃,推進城鄉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合理安排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村落分布、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在全省形成以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為龍頭、城鎮總體規劃和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為骨干、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為支撐的城鄉規劃體系。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提出的次區域指引,編制跨市縣的綜合協調規劃,為加快城鎮化進程和構建現代城鎮體系提供較為完善的規劃依據。
6.完善城鎮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障礙,健全與城鎮化健康發展相適應的土地管理、投融資等制度。以促進農民進城落戶為重點,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安居、子女就學、社會保障等問題,鼓勵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深入推進省直管縣體制改革,促進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統籌區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進區域一體化發展,激發各級城市發展活力,形成全省各級城市競相發展的格局。
(二)擴大住房保障范圍,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1.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十二五”期間,公共租賃住房將成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之一,通過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加快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體、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公共租賃住房逐步與廉租住房統籌合并建設。
2.加快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建立保障對象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以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渠道籌措廉租住房資金。完善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的管理辦法,積極實施廉租住房租售并舉。強化廉租住房建設情況監督檢查。
3.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有關規定,單套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落實各項優惠措施,嚴格審定出售價格。嚴格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批、公示、退出制度,規范銷售管理,規范集資合作建房,將對象限定在住房困難戶較多的工礦區、困難企業的無房戶和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家庭。
4.積極穩妥推進舊城區、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把舊城區、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與調整城市產業結構、優化城市用地功能結合起來,綜合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從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出發,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城市舊城區、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引導各地按照“統一規劃、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分步實施”的原則推進城中村改造。鼓勵舊城區和棚戶區房屋產權單位、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所在的企事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和改造計劃的要求,采取集資合作建房或建設經濟適用房的方式實施舊城區和棚戶區改造。
5.完善住房公積金監管體制。強化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不斷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簡化貸款程序,降低貸款費用,健全服務體系,加快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著力推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和服務網點建設,強化內控機制。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行政監督機制,加強執法檢查。統一管理標準和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實時監控。加強資金運營和貸款風險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積金利率、稅收等政策,進一步體現對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優惠。積極探索住房公積金安全增值渠道,豐富個人住房貸款品種。開展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建設的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
(三)提升城鎮基礎設施水平,實現城鎮可持續發展
1.加快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建設,實現產城融合。加快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網、供熱、供氣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多層標準化廠房、技術研發、專業物流、交易市場、職業培訓等生產性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房地產開發和保障性住房等生活性服務設施建設,支撐產業和人口集聚。
2.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功能。以實施城鄉建設三年大提升行動計劃為契機,加快老城區老化管網改造,提高城市各項設施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城市供水配套設施,基本實現省定重點鎮集中供水設施全覆蓋。通過西氣東輸二線和地方配套支線建設,加快城市天然氣管網和設施建設改造,提高縣城以上城市燃氣普及率。加強城市積水點改造和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提高城市中水回用、污泥處置和防洪防災能力。加快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完善鄉鎮垃圾收集收運體系,逐步推行垃圾分類處理。加強城市河道治理和生態保護,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加快推進城市網格化管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實現城市管理規范化、精細化。
3.加快綜合交通網絡體系建設。加快鐵路、公路、航空建設,形成以高速鐵路、國鐵、城際鐵路組成的鐵路網為基本骨架,高速公路、干線公路、城際快速通道為重要支撐,航空港和綜合交通樞紐為關鍵節點的便捷高效綜合交通體系。加快城際干道和軌道交通等快速交通設施建設,促進城市間的城際連通,實現城市交通、城際交通、高速公路、干線公路等各種交通方式之間的“零換乘”與“無縫銜接”。 圍繞構建現代城鎮體系框架,提高中心城市道路建設標準,優化路網結構,加強交通設施建設改造和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4.提升城市生態宜居水平。全面落實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空間管制,以創建宜居城市為目標,加強城市生態建設,全面提高城鎮生態環境質量。加強城市綠地系統建設,創建生態園林城市。嚴格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加強公園綠地、單位居住區綠地、環城綠化帶和風景林地建設,圍繞交通干道和城市水系等建設綠色走廊,形成點、線、面結合的綠地系統。加強區域生態建設,根據不同區域的生態功能及環境容量,對城鎮建設規模、發展形態和開發方式進行分區控制。
5.突出城市文化特色。以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規劃為依據,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管理。借鑒國內外城市規劃建設的先進理念,處理好名城保護與現代城市建設的關系,突出地域、歷史和文化特色。重要地段和建(構)筑物要充分體現時代氣息和地域特色,形成與城市的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環境相適應的建筑風格和城市風貌,提升城市品位。
6.加強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和管理。加強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條件景區申報省級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嚴格實施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突出功能分區以及對生態環境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加快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加強風景名勝區周邊建設活動的規劃管理。
(四)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1.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一是完善房地產調控措施。根據國家出臺的土地、金融、財稅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各項措施,研究制訂符合我省實際情況的調控辦法,及時出臺有關調控政策,通過采取經濟和法律等多種手段,有針對性地從供求兩方面進行雙向調控,保持房地產市場價格穩定。二是加強個人住房信息建設,認真做好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分級建設,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方針,建立全省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全面掌握全省房地產市場的基礎信息及動態變化,實現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詢,全面提高行業管理和社會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加強對建設用地供應、土地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分析,科學預測商品房對土地的需求和相關信息。增強對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的動態監測。加強對同地段、同品質房屋銷售價格和租賃價格變動情況的分析,準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三是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加大宣傳力度,適時披露土地供應、住房供求及價格漲落等相關信息,正確引導居民合理消費和心理預期,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控制不合理需求,抑制投資性與投機性購房需求,嚴肅查處違規銷售、惡意哄抬住房價格等非法行為,有效遏制投機炒作。四是增加有效供給。在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中,合理確定各類房地產用地的布局和比例,優先落實保障性住房,大力發展普通商品房,配套發展商業房地產、寫字樓和工業房地產,鼓勵開發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積極穩妥發展房地產業。一是鼓勵房地產企業優化重組,適度提高產業集中度。重點扶持一批有實力、信譽好、負責任、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導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鼓勵其做大做強,提升企業整體抗風險能力和經營規范程度。引導有資信和品牌優勢的房地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等方式形成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對具備轉讓條件的開發項目,允許開發企業以投資、入股或轉讓方式進行項目合作,鼓勵規模化開發和集團化運作,推行跨區域、多元化和品牌經營,支持房地產企業實施品牌帶動。推進房地產經紀和物業服務企業兼并重組,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二是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支持商業銀行加大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資信條件較好的企業經批準發行企業債券,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三是規范發展房屋租賃市場,鼓勵居民通過租賃方式滿足住房需求,形成梯度住房消費模式。四是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嚴格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及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物業管理經理人執(職)業資格的核準及日常監管工作,加大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的工作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失信懲戒制度,將房地產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五是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以合理的價格促進商品房銷售。
3.加強房屋征收補償管理。認真貫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完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法規制度,規范征收補償程序,加大公眾參與力度,解決重貨幣補償、輕實物安置,被征收人對補償方式選擇權得不到保障、補償標準偏低等方面問題。加強房屋征收部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對被征收人住房困難家庭的保障政策,確保其居住條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加強對房屋征收中損害群眾利益重點案例的督查力度,依法依紀查處房屋征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群眾利益。
4.推進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健全物業管理各項制度,形成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提高物業管理市場化程度。規范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維修和正常使用。深化機關、企事業單位住房維修管理市場化、社會化改革,推進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并實施物業管理。
5.加速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大力發展省地節能環保型住宅,確立符合國情、省情的住宅建筑體系,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新型工業化住宅結構體系和通用住宅部品體系。落實住宅產業經濟政策,健全住宅產業現代化推進機制。建立健全工作推進制度和激勵機制,逐步構建資源節約型住宅產業結構和住宅消費結構。加強住宅技術的研究與集成,完善住宅產業技術保障體系。重點對住宅節能、節地、節材、節水等關鍵技術的研究與推廣,鼓勵研發和推廣先進適用的住宅建筑成套技術和住宅部品。在已開展的住宅性能認定試點基礎上,逐步建立社會化性能認定機制,不斷擴大住宅性能認定的范圍。按照國家認證認可工作條例的要求,實施住宅部品認證和推薦、淘汰制度。
(五)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發展壯大建筑業
1.完善產業體系,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一是引導我省建筑業走工業化道路。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工廠化生產、裝配式施工,提升傳統建筑業,實現產業發展向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轉變。二是培育壯大骨干企業。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鼓勵和支持優質資本、優勢企業通過收購、參股、兼并、重組,推動產業整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對骨干企業在產權制度改革、專業調整、技術創新、信息化建設、人才培養、項目融資、發展戰略等方面的指導,引導具有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總承包能力的綜合類建筑企業,以工程總承包為載體,逐步實現由墊資經營向投資經營的轉變。增強骨干企業綜合競爭力,培育一批企業集團。三是拉長產業鏈條,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引導企業圍繞新的市場需求,與資本市場、建筑產品開發等有機結合,帶動傳統施工業務的發展,提升產業層次,吸引高端專業人才,形成新的業務發展模式;促進建筑業企業與交通、電力、水利、郵電、通信等施工企業的兼并整合,盡快形成涵蓋諸多領域、具有各類施工能力的大建筑業格局。四是大力發展工程咨詢服務體系。培育為投資者提供技術性、管理性服務的工程咨詢服務主體,完善中介服務,發揮中介組織在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中的作用,形成由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等企業組成的工程咨詢服務體系,提高建設項目管理的專業化和科學化水平。
2.規范產業行為,創造良好環境。一是強化行業指導。加強對建筑業企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重點做好省政府確定的100家骨干企業的跟蹤服務,深化細化扶持政策,對骨干企業實行省級直接管理、增項不受限制、評優評先傾斜等政策。積極協調省科技、金融、稅務、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幫助企業及時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二是加快制度創新。加快推行工程風險管理制度,積極推行建設工程擔保制度,健全工程風險管理制度。穩步推進項目管理制度的實施,大力推行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完善建筑市場監管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覆蓋建筑市場全過程的監督管理體系。三是規范市場秩序。認真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規范建筑工程招標投標,試行電子化評標辦法,逐步實現全過程網上投標和電子化評標,解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等問題。建立完善招投標投訴處理機制,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運行機制,加強對招標后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中標后隨意更換項目經理、轉包、違法分包、任意進行合同變更等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促進合同的全面履行。深入探索制止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的有效途徑。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強化工程建設監管信息化建設,真正發揮信用信息系統在日常監管中的作用。落實市場準入、清出機制,為建筑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3.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創建精品工程。一是落實質量安全終身責任制。完善行業工程質量安全的自我約束機制和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加強對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行為的監督,規范參建各方的質量安全行為。加強工程施工的預先控制和過程控制,加強工程監理,充分發揮監理在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作用。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抽查和巡查,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強化質量監管。二是實施“精品工程”戰略。以組織創建“魯班獎”、“中州杯”和“市政金杯獎”等優良工程為抓手,加強質量、品牌和標準化建設,促進工程質量總體水平不斷提高。三是加強工程生產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發展,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原則,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建立隱患排查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完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對工程質量安全行為的約束作用,嚴格監督檢查和監督執法,有效遏制較大事故發生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發生,提高危機管理意識和處置能力。
4.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著力培育外埠市場。堅定不移地實施“走出去”戰略,引導我省建筑企業加強與省外大中城市和大型施工總承包企業的聯系與合作,采用收購、控股、參股或聯合省外企業等形式提高省外市場占有率。發揮骨干企業的帶動作用,建立完善定向勞務輸出渠道,帶動我省建筑勞務輸出。加強各地具有不同功能要素企業間合作,形成聯合開拓市場機制。以工程總承包為發展方向,以特級企業為龍頭,加快開拓省外市場步伐。加強省際間合作,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務合作關系以及專業協作關系。發揮林州、長垣、項城、平輿、鄢陵、固始、新縣等地建筑、防腐、防水、園林綠化方面的專業優勢,加大建筑勞務輸出和基地建設,帶動建筑勞務輸出。引導我省建筑業企業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組建對外承包工程企業聯盟,積極參與國家對外援助項目,承包國際工程和勞務輸出。
5.創新勘察設計咨詢業機制,繁榮勘察設計市場。圍繞市場和自身實力創新生產經營方式,引導大型企業向為工程建設提供全過程、全功能、全方位服務的方向發展,中小型企業向提供專業功能服務的方向發展。鼓勵企業跨行業、跨專業、設計施工一體化經營,強化主業優勢,發展高端市場,延伸產業鏈或多元化經營。通過內部結構調整和流程再造,形成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的管理體系,推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并完善協同工作模式,提高勘察設計咨詢項目管理水平。支持省外正規甲級勘察設計企業、境外知名設計機構參與我省設計投標;積極鼓勵省內設計企業與境內外設計企業聯合設計,集體創作,取長補短,互相學習;允許省屬骨干勘察設計企業打破行政區劃界限,承包、兼并地方設計企業;對地標性建筑、重要地段的街區、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紀念性建筑,經批準可以直接委托境內外著名設計大師進行方案設計;支持注冊建筑師、結構工程師以個人名義參與新農村建設。
6.強化標準意識,規范計價行為。認真分析研究工程建設、建筑市場管理發展趨勢和要求,確定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工作方向,做好相關標準定額服務工作。積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編制,加強我省地方標準的制訂、修訂管理,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機構建設,形成強有力的支撐體系,建立工程建設標準化與技術進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大力開展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努力使“學標準、講標準、用標準”的觀念深入人心,鼓勵建設各方廣泛參與,不斷提高對標準定額的認識水平。加強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和工程結算審查備案制度,加大工程實施階段計價行為的監督力度,逐步建立工程造價計價標準體系。積極開展工程造價指數研究和信息發布工作,建立適用于我省實際的工程造價指數體系和工程價格信息發布制度。進一步完善各項措施,全面提升全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和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業水平。
(六)加快推進村鎮建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1.加大村鎮規劃編制力度,充分發揮規劃在建設中的引領作用。高質量地完善全省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和中心村建設規劃。積極推進基層村規劃編制。中心鎮結合總體規劃,實現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全覆蓋。逐步形成以城帶鎮、以鎮帶村、梯次推進、協調發展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全面啟動村鎮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覆蓋全省的村鎮規劃監督管理網絡和村鎮規劃監督評價機制。
2.積極推進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把中心鎮和中心村(社區)作為新型城鎮化戰略布局的重要節點,選擇一批區位優勢明顯、經濟實力較強、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中心鎮作為中心鎮建設的試點,通過建設產業集中發展區,走產城融合之路,使其率先發展成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支撐。加強對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的政策研究,出臺推進中心鎮和中心村建設實施意見,進一步提高中心鎮和中心村綜合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我省新型城鎮化進程。
3.做好農村危(住)房改造建設。積極爭取扶持資金,加大對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試點支持力度,逐步解決經濟最貧困、住房最危險、保障最基本的困難群眾住房問題。積極探索推進農村住房建設的政策體制和機制創新,在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的基礎上,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復耕出的土地,優先安排本行政村新村建設和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產業發展等,節約的指標轉讓收益主要用于被整治土地所在村莊建設、拆除農民房屋重建、農村危房改造及騰退宅基地補償等,確保農民的合法權益。
4.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措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導向、主要依靠社會資金建設村鎮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形成村鎮建設投資主體多元化格局。規范建制鎮土地批租,推行公開招標出讓,建立和完善建制鎮土地出讓金用途分解機制,適當擴大中心鎮土地出讓金留成比例。合理收縮政府投資領域,加大對農村公益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投入,加強村鎮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危房改造、環境整治等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推行特許經營權,吸引外資、動員社會資金參與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形成投資、經營、回收的良性循環機制。
5.大力開展村鎮環境綜合整治。大力開展村鎮環境綜合整治,著力建設一批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生態文明、環境優美的宜居城鎮和鄉村。到2011年底前有一半以上的建制鎮鎮區和鄉駐地、2012年全部建制鎮鎮區和鄉駐地完成環境綜合整治達標驗收。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美觀”的原則,挖掘地方建筑文化遺存,提煉特色民居風格,反映時代民居特征,結合各地不同的特色和民俗,分別設計河南鄉鎮和村莊特色民居,編制《河南特色民居推薦圖集》,最大限度體現地域民族特色。重要地段和建筑物要形成與地域、歷史、文化、環境相適應的建筑風格和特色風貌。
6.加強歷史文化名鎮(村)的保護與利用。完成全省歷史文化古鎮(村)資源普查,建立歷史文化名鎮(村)信息網絡共享系統。制定《河南省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辦法》,抓好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規劃編制與實施,加強歷史文化名鎮(村)的保護和利用。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村);開展名鎮(村)特色資源保護與利用研究,整合名鎮(村)自然與人文景觀資源,會同旅游部門開展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創建活動,提升名鎮(村)品味。
(七)加強建筑節能和科技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1.強力推進建筑節能。嚴格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公共建筑節能50%的設計標準,鼓勵執行低能耗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積極扶持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擴大集中連片推廣規模,完善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大力推廣綠色、低能耗建筑試點示范,引導綠色住房消費。積極推進建筑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推廣應用新型節能材料,推進建筑節能產業化進程。倡導農村住房節能,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2.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持續創新能力的產業領軍企業。指導特級、一級企業建立技術研發機構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著力提升骨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產學研聯合,推動建設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對接,建設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并加以消化、吸收和創新,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圍繞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關鍵技術,引導企業在工程建設實踐中開展技術攻關和應用開發,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在企業各類資質標準審定中,突出企業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和工法,突出企業技術中心和企業標準的建設,提升技術集成和管理集成水平,促進企業技術升級。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設科技創新體系。
3.加快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應用。抓好建設科技成果的中試環節,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示范應用。鼓勵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能源,并將應用水平和科技含量等逐步納入優質工程評定、招投標、資質審查等環節,形成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的有效機制。創建國家和省建設科技示范工程。在新建建筑節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管體系、綠色生態建筑等領域加強示范工程建設,并切實加強對示范工程的跟蹤問效和技術指導,充分發揮科技示范工程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行業技術不斷進步。
4.建立低碳建筑體系。大力開發和利用低碳技術,積極培育以低碳為特征的新經濟增長點。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引導和推進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模式,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范化、規模化應用,推廣綠色建筑試點示范工程。加大新建建筑節能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建筑節能標準,建立完整的建筑節能檢測和評價體系,實施閉合式管理,加強工程建設程序各環節的節能專項監管。建立重點耗能產品和新建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筑。加強新建建筑節能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定期開展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研究開發建筑節能優化設計技術,建立建筑能效標識體系;推進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與功能提升,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成套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應用;積極開發應用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關鍵技術和設備,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建立和完善綠色建筑的技術與標準規范體系,研究綠色建筑的推廣機制,建成一批綠色建筑示范基地和人居環境優秀示范小區,探索生態智能建筑的建設,逐步建立低碳生態城市發展模式。
5.擴大新型墻材應用。鞏固深化“禁實”成果,積極推進“禁實”向鄉鎮延伸,向“禁黏”拓展。優化升級新型墻材產業,繼續推進新型墻材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著力培育新型墻材骨干企業(集團)和名優產品,擴大新型墻材推廣應用范圍。全面貫徹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政策,加強監督檢查,努力提高基金征收率,充分發揮基金的引導、調控作用。加快墻材革新的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河南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禁實”工作新型墻材閉合監管和新型墻材確認管理制度,促進全省墻材革新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八)深化城建投融資體制改革,增強住房城鄉建設發展動力
1.全面開放住房城鄉建設市場。落實完善促進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域分割,對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資本、民間資本和外資一視同仁,項目采取公開招標等方式選擇投資者,實現公平競爭。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等領域。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參與棚戶區改造,享受相應的政策性住房建設政策。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改組改制,具備條件的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可以采取市場化的經營方式,向民間資本轉讓產權或經營權。
2.深化城建投融資體制改革。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措機制,組建城市、縣城建設投資公司,注入優質資產,提高融資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投融資平臺采取發行債券、上市融資、信托計劃等形式籌集建設資金。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以及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采用BOT、TOT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商業性基礎設施開發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按照“先期出資、收益分享、依法辦理”的原則,探索開發商投資土地一級市場、先期參與城鎮土地開發等籌措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3.開展招商引資活動。通過對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運作、精心設計,適時組織向社會金融機構推薦,加強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促進金融機構擴大城建信貸規模。通過組織召開城鄉重大建設項目招商會,利用請進來的方式,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采取各種投融資模式,參與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企業改組改造、兼并重組,提高招商引資實效,增強城鄉發展的活力。
(九)提高人員素質,改進工作作風
1.大力開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培訓。開展以公共管理為主要內容,電子政務、信息化管理、依法行政等知識培訓。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積極開展普法教育培訓,把法制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人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和完善干部學習培訓的考核激勵機制,實行領導干部選學和考評制度,大規模培訓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領導干部,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加強城鄉建設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一是完善以建筑企業為主體、建設類職業院校為基礎,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緊密聯系、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加強行業職業培訓,建立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加強職業教育培訓“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二是以企業技術中心和研究中心為平臺,通過加大經費投入,培養新型骨干人才,圍繞建設行業重大關鍵技術、專業施工技術和設計工藝,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持續創新能力的行業科技領軍人才,提升骨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三是完善建設行業執業人員信用檔案體系建設,規范執業注冊許可行為,加強對執業人員的管理,落實準入、清出制度,提高行業的社會公信程度。嚴格執行執業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重點做好各類執業注冊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執業注冊人員的執業水平。 四是實行就業準入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嚴格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加強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把關鍵崗位和一線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作為資質年審、招投標、工程質量檢查和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內容。
3.加強全系統信息化建設,完善電子政務管理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以網絡為基礎,以業務管理為核心,以系統信息與數據共享服務為目的,整合政務信息資源,綜合運用數據庫、地理信息、移動辦公等多種技術手段,打造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12317信息化工程”,搭建統一數據庫平臺,建設企業數據庫、從業人員數據庫、政策法規數據庫,提高電子政務管理平臺的安全性、可靠性、全面性,實現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全面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信息化建設。
4.加強法治建設,嚴格依法行政。加快立法進度,完善相關制度。大力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重點普法對象和人民群眾知法守法自覺性。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確保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秩序和諧穩定。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管理,嚴格規范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隊伍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嚴格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規范決策程序,完善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加強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妥善解決關系民生的熱點和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5.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按照“三具兩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兩轉兩提”,牢固樹立宗旨意識、開拓創新意識,弘揚求真務實、艱苦奮斗作風,全面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自覺遵循規律,加強調查研究,一切從實際出發,抓具體、求深入,抓基層、打基礎,通過項目抓落實,通過項目求突破。進一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進服務方式,主動由行業管理向服務指導轉變,集中精力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關鍵問題、突出問題。
“十二五”期間,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要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樹立大局觀,增強緊迫感,強化責任心,提升執行力,以更加振奮的精神、更加開闊的視野、更加務實的作風,把握新機遇,迎接新挑戰,創造新業績,加快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各項事業發展,推進中原經濟區建設,為實現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十二五”規劃綱要目標,促進中原崛起、河南振興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