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2011年職業技能競賽決賽的通知
豫建〔2011〕146號
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局(委)、建設工會:
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建設工會《關于開展2011年職業技能競賽的通知》(豫建〔2011〕69號)精神,經廳職業技能競賽領導小組研究,2011年建設系統職業技能競賽決賽,定于9月20日—21日在鄭州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隊組成
以省轄市為單位分別組成鑲貼工、精細木工、室內設計員、污水化驗監測工、供水管道工參賽隊,每隊限報選手3人。
二、報到時間、地點
鑲貼工、精細木工、室內設計員:2011年9月19日17:00前在東方鑫地會所(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食品工業園區東方路18號)報到。賓館聯系人:張慧;電話:13592655807。裁判員:2011年9月19日12:00前在大同商務酒店(鄭州市西四環與馬寨鎮同興街交叉口)報到,賓館電話:0371—68827111。
污水化驗監測工:2011年9月19日17:00前在鄭州御花園酒店(黃河北街與紅專路交叉口往南300米路西)報到,賓館電話:0371—63872222
供水管道工:2011年9月19日17:00前在鄭州市嵩山飯店報到(伊河路156號)。
三、競賽決賽裁判員推薦
為保證競賽決賽的公平、公正、公開,各省轄市裝修裝飾行業主管部門可推薦1至3名競賽裁判員擔任裝修裝飾技能競賽決賽的裁判員。推薦的裁判員需具有中級(或二級建造師)以上技術職稱,并在本行業工作5年以上。
污水化驗監測工、供水管道工各參賽單位可推薦一名具有本專業知識的職業技能考評員擔任裁判員。
四、參賽費用
每工種每人參賽費500元。
決賽期間,統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預計200元左右,費用自理。
五、設備和材料
鑲貼工、精細木工、室內設計員由競賽組織方提供工作臺、耗材和比賽用材,參賽選手根據工藝,可自帶常用的與比賽內容有關的手工工具。
供水管道工按競賽方案要求除管材、管件外,操作工具一律自帶。
污水化驗監測工除競賽組織方提供的化驗設備外,也可自帶化驗設備。
供水管道和污水化驗監測工種適當收取材料費。
六、其他事項
1.理論考試用具選手自備(包括計算器)。
2.各代表隊統一參賽選手服裝,憑身份證、準考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比賽,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請將選派的裁判員、代表隊回執(見附件)及選手登記表(一寸免冠照片2張)于2011年8月30日前,污水化驗監測工、供水管道工報送省建設工會;鑲貼工、精細木工、室內設計員報送省裝修裝飾行管辦。
聯系人:溫進普(供水行業) 電話:0371—68080550
李二英(污水行業) 電話:0371—68080873
建設工會地址:鄭東新區商務內環19號新蒲大廈1918
郵 編:450046
聯系人:梅瓊 張衛國(裝飾行業) 電話:0371—63811623
省裝飾辦地址:任砦北街1號聯盛大廈A座5樓
郵 編:450014
附件:1.裁判員回執表
附件:2.參賽代表隊回執表
附件:3.河南省建設職工技能競賽選手登記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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