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上報
2011年度房屋登記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房屋概況統計年報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1〕2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房地產管理局(中心)、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規劃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上報2011年度房屋登記、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概況統計年報的函》(建房綜函〔2011〕181號)轉發給你們,并就2011年度房地產統計報表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統計年報由房屋登記、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房屋概況等三張報表組成,其中對原《房屋登記情況》和《城市房屋拆遷情況》進行了修改,請各市按照文件要求上報填寫并上報分析報告(表樣電子版和匯總模板請登陸河南省建設廳網站www.hnjs.gov.cn“文件通知”欄目下載)。
二、2011年度統計年報中《房屋登記情況》和《房屋概況》由各市房地產管理局(中心)統一匯總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況》由各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匯總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張報表除上報匯總后的全市(含所轄縣、市)報表外,另單獨上報所轄縣、市(不含市本級數據)匯總數據。
三、各市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文件統計口徑和填報要求,將每張報表具體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認真做好報表的填報、收集、審核和匯總工作,確保統計數據質量,并按時上報。
各市主管部門應于2012年1月20日前將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報我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詳見2011年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報名表)。
四、省直管縣報表在上報我廳的同時需報省轄市主管部門備案,各省轄市主管部門將本地區全部數據(含省直管縣)匯總后上報,并與2010年度統計數據進行對比(如需核對2010年度匯總數據請與我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聯系),對變動較大的指標要書面說明原因,報送的統計報表應有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各市應于2012年2月25日前將統計報表匯總表(包括電子文檔和書面報表、分析報告)一式二份報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統計報表實施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聯系。
聯系人:姜鵬飛
電 話:0371-68080863、68080862(房屋征收)
傳 真:0371-68080861
E-MAIL:hnfdcxxw@163.com。
附件:1.2011年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報名表
2.建設部《關于上報2011年度房屋登記、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概況統計年報的函》(建房綜函〔2011〕181號)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1
2011年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報名表
單位名稱(公章):
注:1.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具體負責組織本市(包括所轄縣、市)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實施,按照職責分工按時將房地產統計報表上報。
2. 報名表加蓋公章后于2012年1月20日前報我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聯系人:姜鵬飛,電話:0371-68080863 ;傳真:0371-6808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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