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發布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3〕8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各有關單位:
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復審管理辦法》(建標〔2006〕221號)的規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豫建設標〔2013〕35號)要求,我廳組織相關專家對2005年前發布實施的共46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進行了復審,其中,確認廢止的32項,繼續有效的 8項,列入修訂計劃的6項。確認廢止的河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請各相關單位按照本通知的復審結果,嚴格做好現行有效標準的執行工作。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結果一覽表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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