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下放乙級工程
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 變更權限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4〕65號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方便服務企業,提高審查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將由我廳負責審批的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暫定乙級轉乙級、資質變更(含暫定乙級)審查工作委托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該文下發時日起,由我廳負責審批的乙級資質延續、暫定乙級轉乙級資質審查工作委托企業工商注冊地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二、暫定乙級轉乙級、乙級資質延續和各項變更申請材料仍按現行規定執行。乙級(含暫定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通過我廳網站“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信息平臺”填寫資質延續、暫乙轉乙級信息并打印資質延續及申請,加蓋企業公章后,與申請材料一并報送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三、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現行資質標準和時間要求完成審查工作(包括公示和受理申訴、實地核查、調查舉報等),并對審查結果負責。原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的工商注冊地在鄭州市區的企業即日起下放至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勘察設計處與省建筑標準定額站市場監管科做好交接工作。
四、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主管部門應在審查結束后10日內,將企業資質延續、變更的正式文件、實地核查表、網上審核結果和匯總表報送我廳。
五、我廳將根據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主管部門的審查結果,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同意資質延續、暫定乙級轉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頒發資質證書。
六、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屆滿未提出延續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主管部門應在其有效期屆滿后1個月內將企業名單上報我廳。
七、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各項變更應通過我廳網站“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信息平臺”填寫資質變更信息并打印變更審批表,加蓋企業公章后,與變更材料一并報送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網上上報我廳備案即可。
八、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主管部門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和資質各項變更審查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審查工作要求,規范審查工作程序,保證審查工作質量。
我廳將在公示前對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主管部門的審查工作進行抽查。對于違反規定或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延續、變更條件的企業通過資質延續、變更的,我廳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對不符合延續條件的企業依法撤銷其資質。
附件: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申請實地核查表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