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中,鹿邑縣城鄉規劃局根據工作職責和業務特點,針對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現風險點,提出教育防范、制度防范、監督防范等多項防范措施,著力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主動性和監督約束的有效性。
一是教育防范。深入落實中紀委八項規定、《廉政準則》等精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教育內容,開展理想信念、優良傳統作風、法律法規制度和思想道德修養教育。結合規劃實際,不斷豐富反腐倡廉教育載體,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廉潔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
二是制度防范。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減少約束盲點,形成用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和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機制。完善規劃編制、行政審批、批后管理和方案招投標等關鍵環節的工作流程,在找準、找細、找實崗位廉政風險點的基礎上,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建設項目批前公告、批后公布、規劃事中巡查等制度。
三是監督防范。圍繞科室、隊崗位的工作職責,采取崗位自查,不同崗位互查、領導幫查等方法,加強對行政審批、經費使用等環節的廉政監察,全面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要求,形成多層次、多角度、立體化監督局面,積極營造廉潔自律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