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行路段管理責任制。以市容秩序管理的任務量和實際執法難度為衡量標準,科學細分路段和管理責任區域,明確路段責任人和管理任務,建立工作臺賬。同時,開展示范路、達標路創建活動,打造精品路段,以點帶面,示范引領,整體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完善提升沿街商戶聯戶自我管理工作。進一步擴大商戶聯戶自我管理工作范圍,切實抓好宣傳發動、建章立制、日常管理和文明經營戶的評選表彰等環節,今年再選擇5條道路開展此項工作,并將這一管理模式向市場、攤點群和夜市推廣。三是持續開展重點問題專項整治。開展占道(店外)經營專項整治,遵循“主次干道嚴禁嚴控、背街小巷規矩規范”的總體要求,提前做實整治預案,針對市容管理突出問題,牽頭聯合“四區一縣”,適時組織開展集中整治活動;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加強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日常管理,治理散發小廣告、亂設廣告牌、流動廣告車等問題,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開展餐飲夜市專項整治,按照“五統一、三嚴禁、一規范”的管理標準,強化監管措施,力爭年底前各縣(市、區)全部取締有煙燒烤爐具。四是切實加強便民疏導點管理。提高便民疏導點管理標準,設置統一標示牌,實行劃線定位經營,嚴控攤點外溢。同時,夯實管理責任,加大對超范圍經營、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設棚傘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引導攤販規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