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汝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陽光作業,全年全市監督房建和市政招標工程110項,工程總造價9.01億元,應招標工程招標率達到了100%。全市招投標市場呈現出了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
2014年,汝州市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努力推進了建設工程招投標陽光作業。該市的具體做法有六點:一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審核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形式和組織方式,依法對應公開招標的項目實施公開招標。二是加強對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督管理,公開招投標程序,有效規范各方主體的招標投標行為。三是依法對應公開招標的工程在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提高招標透明度和公眾知曉度。招標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個工作日。四是嚴格審查招標文件,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性待遇,為所有投標單位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五是按法定程序開標、評標、定標,對開標、評標、定標全過程進行監督。六是建立中標結果公示制度,評標工作結束后,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以接受各方的監督與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