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商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始終堅持“精神文明、物質文明、政治文明”三個文明一起抓,旗幟鮮明地提出把文明單位創建作為促進整體工作提升的一項重要內容來部署,作為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條有效途徑來推進,作為提高機關干部素質的一項關鍵措施來落實。圍繞惠民、便民、利民,開展了一系列文明創建活動,著力把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打造成文明服務的“示范點”、文明風范的“展示窗”、文明行為的“傳播地”。
2015年3月1日,中央文明委在《光明日報》頭版刊登了《關于表彰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決定》,商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被正式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