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建設廳關于取消
工程定額測定費后對省轄市標準定額管理機構
申辦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通知
各省轄市建委:
日前,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8〕78號,“工程定額測定費”被列入取消收費項目之中,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為確保全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工作正常開展,充分發揮標準定額在工程建設中的技術保障和約束作用,現對取消工程定額測定費后,對各省轄市標準定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全省各省轄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機構(或工程造價管理處、辦)均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履行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職責,其工作經費和職工工資完全依賴于工程定額測定費。現取消工程定額測定費,給各省轄市標準定額管理機構的生存和工作造成極大影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4號)、《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通知》(財建〔2004〕369號)等文件關于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需要加強,不能削弱的要求,以及財政部、發改委財綜〔2008〕78號文件關于工程定額測定費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依法履行相應行政管理職能的經費,收費取消后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的精神,各省轄市建委應積極與當地政府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聯系,幫助標準定額管理機構辦理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相關手續,落實經費保障,確保全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工作正常運轉。
二、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建設廳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職責,各省轄市標準定額管理機構的人員編制數量設置,應滿足如下崗位需要:
1.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設崗7人,其中:指導監督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3人;負責修編管理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產品標準各1人。
2.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設崗16人,其中:建筑與裝飾裝修工程各2人;給排水、工業管道專業、暖通、消防專業1人;電氣、建筑智能化專業1人;工業金屬結構、防腐蝕、機械設備、熱力設備、靜置設備專業1人;市政工程1人;園林綠化、古建筑專業1人;工期定額、勞動定額1人;負責住宅造價信息、建筑工程實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材料價格信息、工程造價指數調查測算3人;負責工程計價費用標準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核定1人;負責工程價款管理、糾紛處理2人。
3.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管理1人;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管理1人。
4.站長1人、副站長2—3人、總工(總經)1人,紀檢1人。
5.后勤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設定。原撤地設市的標準定額管理機構的人員編制,可根據工作實際適量增加人員編制。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主題詞: 城鄉建設 定額 機構 通知
抄送:各省轄市標準定額站、工程造價管理處(辦)
河南省建設廳辦公室 2009年1月9日印發